“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翻不了大浪
2026-07-14 15:27:28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公布所謂“裁決”,極大損害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海洋法律制度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并直接刺激了南海爭議的進一步發酵。十年來,左右南海形勢的三大矛盾——大國競爭、海洋爭議和規則秩序博弈持續演變,但總體處於可控範圍。面對複雜局勢,中國需要保持戰略耐心,也要堅定戰略自信。
中美南海大國競爭趨於平衡穩定
中美在南海的矛盾和摩擦於2009年前後明顯加劇,根本原因是美國對中國海上崛起日益嚴重的焦慮和過度的反應。中美圍繞南海的競爭在經過十餘年博弈後,力量對比日趨平衡,博弈趨向穩定。
奧巴馬政府第二任期以來,美國的南海政策始終比較清晰,就是希望“南海天天有事、但不出大事”。在中美大國競爭和海上戰略競爭的框架下,美國試圖利用南海爭議和自身能力優勢,遏制中國的海上崛起,維系對其有利的地區力量平衡。美國樂見部分東盟聲索國與中國在南海摩擦不斷,并借機強化其在南海及台海的戰略布局,加大對華施壓。但同時,美國并未做好與中方在南海進行軍事攤牌的充分准備,也缺乏相應決心,更不願為菲律賓等國“火中取栗”。為此,美國不斷在南海問題上偏袒有關聲索方,加強在南海及其周邊的軍事存在,并動員域內外國家在南海問題上對中國施壓。
時至今日,美國南海政策的基本框架沒有發生根本變化,在南海遏制中國的意圖也沒有改變。但是在經過了十多年的較量之後,美國逐漸認識到南海力量對比的改變和中國的崛起已無法逆轉。同時,美國也清醒地認識到,不能與中國在南海和台海發生武裝衝突。因此,在2023年中美元首舊金山會晤後,中美海上競爭和兩軍關系率先走向穩定。
總體而言,美國依然是影響南海局勢的最大域外因素,但其政策延續性大於變數。
菲律賓將繼續挑釁,但受制於能力“天花板”
菲律賓本屆政府上台伊始,便試圖推進占領和控制其所謂“西菲律賓海”的計劃。2023年以來,菲律賓在仁愛礁、黃岩島、鐵綫礁和仙賓礁等各個點位全面挑戰中國,拒不承認與中方已有的有關諒解,也不承認雙方在南海存在爭議。中方堅決有力的反制,特別是在仁愛礁和仙賓礁等問題上的持續鬥爭,促使菲方逐漸認清形勢,其整體挑釁姿態已有所收斂。
在其現行南海政策取向持續不變的情況下,無論美方政策如何變化,菲律賓仍會在多個方向對中國實施侵權挑釁。不過,無論從行動能力還是鬥爭意志來看,菲律賓都可能是南海相關各方中實力最弱的一方,更無法與中國相抗衡。除非美國直接下場介入,否則菲律賓在南海前沿海域的侵權挑釁始終受到自身能力“天花板”的制約,制造重大事端的空間有限,更多體現為“灰色地帶”競爭層面的持續騷擾。實際上,菲律賓針對中國侵權挑釁的招數和花樣基本已經窮盡。未來,其可能在行動地點、實施節奏和挑釁烈度方面作出調整,但總體會在預判範圍之內。
菲律賓言必稱“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但菲方顯然沒有能力強制執行所謂的“裁決”,更多是借此制造輿論聲勢、爭取外部支持,而難以真正改變南海的現實格局。
南海規則秩序構建面臨直接挑戰
進入21世紀以來,中國與東盟國家一直在積極探索構建符合本地區實際的爭議或矛盾管控規則體系。2002年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和正在談判中的“南海行為准則”(COC),都是這一努力的重要成果。
然而,“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助長了菲律賓等個別國家不切實際的期待,抬高了其談判要價。一些國家試圖將所謂“裁決”和域外國家關切納入到“南海行為准則”磋商之中,使談判難度明顯增加。除非菲律賓等方放棄這些不切實際的主張,否則“南海行為准則”談判勢必面臨更大阻力。
中國不必對“南海行為准則”的磋商進程和前景過於焦慮。《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和“南海行為准則”本質上都是中國著眼於睦鄰友好和地區穩定,主動作出的制度性安排和善意表達。作為地區大國,中國願意接受必要的規則約束,這本身就是向東盟國家釋放合作誠意的重要體現。
南海規則秩序建構本身并不能解決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爭議,其主要作用在於加強分歧矛盾管控和危機管理。從實踐來看,雙邊機制在處理爭議方面,往往比多邊機制更直接和有效。即便地區秩序建構一時受挫,也不意味著南海局勢必然惡化。如關於海空相遇和海上意外事件,已經有《海上意外相遇規則》(CUES)、《國際海上避碰規則》(COLREGs)等相關國際規則可以遵循,為避免誤判、管控風險提供了制度保障。
因此,地區規則的建構更多是錦上添花,而非維持地區穩定的唯一前提。中方樂見“南海行為准則”早日達成,但也要做好談判長期推進、甚至一時難以取得突破的准備,不必急於求成。
南海局勢仍將波詭雲譎,但無人能脅迫中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主權原則在全球範圍內得到廣泛確立,民族主義不斷發展,涉及領土主權的問題也因此變得更加複雜和敏感。與此同時,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代表的現代國際海洋法制度,又將傳統意義上的主權爭議延伸至海洋空間,使得海洋爭議問題更趨複雜。原本僅涉及到島礁主權歸屬的問題,現在變成了島礁歸屬以及周邊動輒數十萬平方公里海域的海洋權益問題。
進入21世紀後,海洋民族主義持續升溫,不少國家都將對爭議中的島礁聲索寫入國內法律甚至憲法,"寸土必爭,寸土不讓"成為普遍政治話語。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通過外交協商、法律途徑還是政治談判,解決相關爭議的現實空間都十分有限。即便是不涉及主權歸屬的海洋劃界問題,也往往容易激發相關國家的民族主義情緒,增加解決難度。與此同時,和平解決爭端日益成為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戰爭解決海洋爭議的政治、經濟和外交成本不斷上升,不到萬不得已,各方都不會輕易訴諸武力。
因此,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全球範圍內遺留的大多數海洋爭議,特別是涉及島礁主權的爭議,基本都處於長期擱置或凍結狀態。海洋爭議本就是國際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世界上60多個國家間存在島礁主權爭端,有約400條海上邊界尚未劃定。不僅中國與周邊國家存在海洋爭議,美國與加拿大等盟友間同樣存在尚未解決的海洋爭議。一個國家是否徹底解決了海洋爭議,從來都不是建設海洋強國的必要條件。相比之下,能否有效管控局勢、防止危機升級、牢牢掌握主動權,才是真正體現海洋治理能力和海洋實力的重要標志。
針對南海爭議問題,鄧小平同志當年提出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針,至今仍具有重要現實意義。這一政策并非源於能力不足,而是綜合考慮歷史條件、地區穩定和國家整體利益後作出的戰略選擇。南海爭議的形成固然與歷史上中國積貧積弱有關,但今天繼續堅持“擱置爭議”,早已不是能力問題,而是戰略選擇。事實上,中國早已具備改變南海現狀的能力,但始終堅持通過和平方式維護地區穩定,沒有選擇訴諸武力。
對於中國而言,目前仍缺乏徹底解決這些海洋爭議的現實條件。周邊部分國家海洋民族主義情緒高漲,有關政府在相關問題上缺乏足够的政治魄力和決斷,急於通過談判實現最終解決,很難形成雙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而主動采取武力解決,則必須充分權衡這樣做是否符合整體海洋利益和國家利益。
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和國防現代化建設,中國已經具備充分掌控周邊海洋局勢的能力。無論綜合實力還是現場執法、維權能力,中國對周邊國家都擁有明顯優勢,中美在包括南海在內的西太平洋地區力量對比也發生了深刻變化。在現場現地,中國始終保持主動,其他聲索方的侵權挑釁難以真正改變南海基本態勢。
當然,在國際輿論和國際法話語層面,中國仍然面臨一定壓力,“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客觀上加大了這種壓力。但這種劣勢不足以改變南海現實,更不足以危及中國的主權權益。只要中國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戰略意志,沒有任何國家能把自身意志強加於中國。
對於中國而言,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到南海爭議的複雜性、長期性和反複性,保持戰略耐心,適應海上摩擦常態化,不宜單方面急於推動緩和,更不宜急於尋求最終解決;另一方面,也要對國家綜合實力和維護海洋權益能力保持充足信心,既高度警惕各種風險挑戰,又避免因局部摩擦而過度焦慮。對於有關國家的侵權挑釁,要依法依規、沉著穩妥加以應對,保持戰略定力,以平常心看待局勢發展。(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