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志勇痛批,法院認證林智堅要蓋新竹棒球場,卻沒有要求必須符合一般標準球場的必要規範。(照:何志勇臉書)

桃園地方法院2025年度簡上字第122號民事判決。(圖:何志勇提供)
中評社台北8月31日電/新竹市市長參選人、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30日指出,新竹棒球場案雖獲檢方不起訴處分,民進黨便宣稱還了前市長林智堅公道,但先不論檢察官是否中立,光是攤開兩份民事判決,就能看見新竹棒球場“很扯的事情”,籲民進黨議員別再替林智堅洗地。
何志勇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第一件很扯的事,是桃園地方法院2025年度簡上字第122號民事判決。該案為新竹棒球場原統包商巨佳營造,遭下游廠商樹鴻綠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告請求給付工程款。巨佳營造抗辯,樹鴻綠能的施作不符“設計及施作一般標準球場必要規範”,故拒絕付款。然而法院認定,“系爭合約書之內容並未約定需以‘一般標準球場必要規範’為工作內容(上訴人亦未能提出新竹市政府與上訴人之合約亦要求需符合‘一般標準球場必要規範’之證據)”。
何志勇痛批,這等於法院認證,林智堅要蓋新竹棒球場,卻沒有要求必須符合一般標準球場的必要規範。
第二件很扯的事,何志勇引述台灣桃園地方法院2023年度建字第103號民事判決,同樣是巨佳營造遭下游廠商請求給付工程款的案件。判決文指出:“原告公司既已完成系爭合約書所約定之工程內容,該棒球場甚曾於2022年7月15日間舉辦棒球比賽,原告公司理應希望被告公司之業主盡快辦理驗收,以利其收取系爭工程之10%保留款,然被告公司之業主卻始終未辦理驗收或催告原告公司修補瑕疵……”
何志勇指出,新竹棒球場啟用比賽後狀況連連,甚至造成球員林哲瑄受傷,但判決文中的“被告公司之業主”,即也就是新竹市政府,卻始終未辦理驗收、也未催告廠商修補瑕疵。拿市民的納稅錢蓋球場,出了事卻連驗收、催告修補都不做。
何志勇強調,不起訴處分不等於工程品質沒有問題,法院白紙黑字的判決,已經說明新竹棒球場從合約要求到後續管理都有重大瑕疵。他奉勸民進黨議員認真思考,面對法院認證的事實,還要不要繼續幫林智堅洗地下去;新竹市民不想要政治口水,政治應該回歸專業,還給新竹市民一座真正安全、符合標準的棒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