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台記憶”檔案賦能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實踐進路
2026-07-15 17:41:31
中評社╱題:“遷台記憶”檔案賦能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實踐進路 作者:羅曉林(漳州),閩南師範大學學生工作處副教授;張龍騰(漳州),漳州市薌城區檔案館副館長
【摘要】“遷台記憶”檔案作為承載特定歷史時期兩岸社會變遷與民眾情感的重要載體,具有歷史價值、文化價值、情感價值。在推動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進程中,當前面臨雙重現實困境:其一為民進黨當局“去中國化”分裂行徑的刻意扭曲,以及兩岸分歧所造成的現實阻礙,其二為兩岸同胞認知差異的客觀存在,以及兩岸交流渠道收窄所造成的現實局限。通過深化學術研究夯實歷史共識、活化藝術傳播激發情感共鳴、暢通民間交往構建情感共同體、創新傳播矩陣與教育場景推動代際傳承等方式,能夠充分發揮“遷台記憶”檔案的橋樑作用,助力兩岸同胞增進理解、凝聚共識,促進心靈契合。
中華文化是兩岸同胞共同的精神根基,推動中華文化交流與兩岸文化認同,是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核心路徑。①然而,近年來民進黨當局不斷阻撓兩岸高校合作、管控台灣藝人赴陸發展,嚴重干擾兩岸正常文化交流,還通過修訂課綱、編撰教材等方式,系統性篡改歷史敘事、弱化中華文化教育,推進“文化台獨”,企圖解構兩岸共同歷史記憶與文化聯結。②“遷台記憶”檔案作為承載兩岸共同歷史、情感與文化聯結的核心資源,是大陸族群遷台過程中留存的文書、譜牒、回憶錄等各類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記錄。它並非塵封的故紙堆,而是兩岸血脈相連的物質見證,既能為對抗“文化台獨”提供有力史料支撐,也能為重建兩岸精神紐帶奠定基礎。因此,依託“遷台記憶”檔案所承載的真實、多元歷史敘事,探究其賦能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具體實踐進路,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與時代價值。
一、“遷台記憶”檔案賦能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價值闡釋
保護好、利用好“遷台記憶”,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的應有之義,是實施閩台歷史展示溯源工程的重中之重,也是弘揚兩岸文化的重要抓手。③當前兩岸關係面臨複雜嚴峻挑戰,深入挖掘與活化利用“遷台記憶”檔案,對還原歷史本貌、凝聚情感共識具有深遠意義,對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歷史價值:還原共同歷程,夯實認知基礎
一方面,“遷台記憶”檔案以微觀細節填補宏觀敘事的空白。官方正史往往著眼於時代大勢與政策脈絡,而“遷台記憶”檔案中的船票、戶籍遷移記錄、軍方公文、民間書信等原始文獻,則在微觀層面記錄了從大陸各地奔赴台灣的具體路線、遷徙者的職業構成、安置政策的實施細節等。根據1945年10月16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令部電,在台籍人民待命返台的軍方公文中提到,在未接到台灣中國政府準備接受回籍台民之通告以前,台灣籍人民將不被遣送返台等。④這一軍方公文為瞭解當時兩岸人員流動路線及相關人員安置籌備工作提供了依據。這些檔案補充了宏觀歷史敘事中“個體視角”的缺失,讓兩岸同胞得以窺見歷史洪流中具體的“人的故事”。
另一方面,“遷台記憶”檔案以原始證據對抗歷史虛無主義。近年來,島內“台獨”分裂勢力為建構其所謂的“獨立敘事”,大搞“去中國化”,罔顧歷史,歪曲事實,試圖通過篡改教科書、歪曲遷台史實等方式,割斷兩岸歷史文化聯結淡化乃至否認遷台群體的“大陸根源”。⑤“遷台記憶”檔案以其無可辯駁的原始性,成為戳穿謊言、正本清源的有力武器。比如,台胞蔡鶴立通過解讀家族家書得知1947年曾外伯祖攜妻及部分子女赴台灣澎湖投靠親屬並定居發展的故事。⑥台灣彰化縣秀水鄉梁氏宗族檔案明確記載31世開基祖弘丙公的祖籍地是福建省泉州府南安縣二十八都象運鄉尾崎。⑦此外,諸多祖籍地神廟在台分靈的記載、大陸名校在台復校或設立聯絡處等檔案材料,有力證明著兩岸的歷史聯繫是植根於大量實證的客觀存在,而非政治力量可以隨意抹殺的“外來敘事”。
(二)文化價值:傳承中華基因,強化認同紐帶
一方面,“遷台記憶”檔案承載兩岸文化基因,生動展現文化交融圖景。台灣的地域文化根源於中華文化,從語言、文字、飲食、節慶,到信仰、倫理、思考方式等,都受到中華文化的浸潤。⑧遷台群體在離開大陸時,不僅帶走了生活用品,更將故鄉的文化習俗、藝術形式、價值觀念帶到了台灣。這類文化載體俯拾皆是,比如福建移民攜帶的莆仙戲戲班道具清單、各地民間信仰的神像供奉手冊、景德鎮瓷器的製作工具等,這些“遷台記憶”檔案充分證明遷台群體始終是中華文化的傳承者,台灣文化中的諸多元素本質上是中華文化在特定地域的延伸與發展。“遷台記憶”檔案不僅是文化的傳承,更生動呈現了文化的交融。大陸遷台群體帶來的地方文化與台灣本土文化相互碰撞、融合,催生出了新的文化形態。融合閩南歌仔戲與京劇唱腔的改良劇本《渡台記》、20世紀60年代編纂的《兩岸方言對照手冊》等方言詞典,都是兩岸文化交融的鮮活例證。這些檔案讓兩岸同胞認識到,無論是大陸文化還是台灣文化,都是中華文化大家庭的成員,共同構成了中華文明的豐富內涵。
另一方面,“遷台記憶”檔案搭建兩岸交流平臺,賦能文化互鑒傳承。“遷台記憶”檔案為兩岸文化交流提供了豐富的史料支撐和具體的切入點。近年來,兩岸學界依託檔案合作開展的“遷台文人研究”“兩岸民俗對比研究”等項目,已成為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品牌工程。通過系統梳理上海檔案館館藏的“1948年上海文人遷台名錄”與台灣“中央圖書館”藏書記錄,兩岸學者共同考證了梁實秋、台靜農等文化名人在台的創作歷程,發現其作品始終貫穿著深厚的家國情懷。同時,“遷台文物特展”“兩岸同鄉會歷史檔案展”等系列展覽活動,讓兩岸民眾直觀感受到同根同源的文化血脈。這些交流實踐以“遷台記憶”為紐帶,將抽象的“文化認同”轉化為具體的“文化體驗”,讓兩岸同胞在共同的歷史記憶中找到精神共鳴。
(三)情感價值:喚醒血脈聯繫,化解心理隔閡
一方面,“遷台記憶”檔案喚起個體共鳴、連接家族記憶,承載同胞深情、傳遞跨越山海的溫暖力量。“遷台記憶”本質上是無數個體與家庭的情感史,家書、日記、老照片、尋親啟事等材料,記錄了遷徙者的喜怒哀樂。在台灣“移民署”檔案庫中,保存著數萬封“尋親信”的底稿,信中“不知父母是否健在”等樸素的問句,道盡了分離的痛苦。當個體記憶與家族歷史通過檔案被喚醒,兩岸同胞會意識到,“對岸”並非陌生的存在,而是與自己血脈相連的“親人所在”。同時,“遷台記憶”檔案中既記錄著兩岸同胞分離的傷痛,又記錄了兩岸同胞在艱難歲月中相互扶持的溫情,1949年後遷台群體與大陸親屬的秘密通信、兩岸漁民在海上的互助等事蹟,生動詮釋了“兩岸一家親”的血脈深情,有力打破了政治對立的刻板敘事,更喚醒了兩岸同胞深植於民族基因中守望相助的本能。
另一方面,“遷台記憶”檔案助推兩岸和解對話,共築兩岸心靈家園。“遷台記憶”檔案中,既有遷台群體的掙扎與適應,也有台灣本地居民在社會變遷中的感受,這些多元視角的記錄為兩岸同胞的和解提供了對話基礎。台灣“歷史博物館”展出過遷台學生的《離鄉日記》與台灣本地青年的《鄰家新客》手稿,前者記錄了對故鄉的思念,後者描述了對遷台鄰居的好奇與接納,兩種視角的並置讓人們深刻理解到“分離”對兩岸民眾而言是一段複雜的經歷。通過“遷台記憶”檔案的多元呈現,有助於兩岸同胞理解對方的歷史處境與情感體驗,從而超越“受害者敘事”的對立,走向“共同經歷者”的共情,而這種情感層面的和解,正是構建兩岸共同心靈家園的重要前提。
二、“遷台記憶”檔案賦能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現實挑戰
儘管“遷台記憶”檔案在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情感價值,為擺脫兩岸情感隔閡困境提供了重要支撐,但在實踐過程中,其賦能作用的發揮仍面臨多重現實阻礙。這些挑戰貫穿政治、社會等多個層面,既受兩岸複雜局勢的影響,也與兩岸社會發展的客觀差異相關。
(一)民進黨當局“去中國化”的刻意扭曲與兩岸政治分歧是現實阻礙
一方面,民進黨當局“去中國化”政策對“遷台記憶”產生了系統性扭曲與淡化。民進黨“去中國化”政策的核心是割裂台灣與大陸的歷史聯繫,構建“台灣主體性”認同,而“遷台記憶”作為兩岸共享歷史的重要載體,自然成為消解的重點對象。在教育領域,民進黨當局推出的所謂“教改”政策和“台獨”課綱,刻意歪曲中國歷史,淡化“遷台”事件與大陸的歷史關聯,將1949年前後的“遷台”描述為單純的“政權轉移”,並以“本土認同”的敘事邏輯取而代之,妄圖割斷兩岸歷史連結,讓台灣青年成為文化上的“無根浮萍”。⑨這使得台灣青年對“遷台記憶”的認知出現斷層,他們既不瞭解“遷台”群體的大陸根源,也難以理解其中蘊含的家國情懷,使得“遷台記憶”中的“中國元素”在代際傳承中逐漸流失。在文化領域,民進黨當局通過行政手段限制與“遷台記憶”相關的文化表達。對紀念“遷台”歷史的民間活動進行變相打壓,並將其汙名化為“統派宣傳”。這種文化干預直接導致“遷台記憶”的傳播空間被壓縮,使其情感紐帶功能被嚴重削弱。
另一方面,兩岸政治分歧構成了記憶交流的結構性障礙。當下,兩岸處於“台獨”與反“台獨”的對立之中,這種對立不但導致官方層面的互動陷入僵局,而且逐漸延伸至民間交流的各個領域,形成難以逾越的結構性阻礙。從官方層面來說,由於台灣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缺乏政治互信基礎,導致涉及“遷台記憶”的官方合作項目幾乎無法開展,如“遷台”檔案的整理、“遷台”群體口述史的聯合採集等。這種官方層面的“不作為”甚至“反作為”,使得“遷台記憶”的系統性整理與共享缺乏制度性保障。從民間層面來看,“台獨”勢力的干擾導致兩岸民間記憶交流被汙名化。台灣民間團體組織的“尋根之旅”“故鄉探訪”等活動,常被“台獨”媒體攻擊為“被大陸統戰”。這種氛圍使得兩岸民眾在參與“遷台記憶”交流時心存顧慮,擔心被貼上“政治標籤”,從而抑制了自發的記憶分享行為,並進一步形成了交流障礙。
(二)兩岸同胞認知差異的客觀存在與兩岸交流渠道收窄是現實局限
其一是兩岸社會制度與發展差異產生的認知分化。兩岸分別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與資本主義制度,形成了不同的社會制度與治理模式。這種制度差異深刻影響著民眾的生活體驗和價值觀念,進而導致對“遷台記憶”的認知出現明顯分化。一方面,在台灣成長起來的“遷台”群體的後代,他們的價值觀念深受台灣社會制度與發展模式的影響。因此,對於祖輩們的“返鄉願望”,年輕一代往往傾向於從“個人選擇”的視角去理解,而忽略其中蘊含的“國家統一”訴求。這種認知差異是台灣民眾更傾向於從“本土視角”解讀歷史,而大陸民眾則更多從“國家統一視角”理解“遷台記憶”,自然而然對記憶內涵的解讀就難以形成共識。另一方面,大陸民眾對台灣社會發展現狀認知有限,對“遷台記憶”產生認知偏差。部分大陸民眾傾向於簡單地將“遷台”群體的後代等同於“支持統一”的群體,未能充分認識到他們已在台灣社會環境中形成的多重身份認同。這種認知偏差容易導致兩岸民眾在交流“遷台記憶”時產生誤解,甚至加劇兩岸同胞的情感隔閡。
其二是兩岸民間交流渠道的有限性制約著“遷台記憶”的有效傳播。儘管過去數十年兩岸民間交流取得一定進展,但在“遷台記憶”深度傳播上,仍存在渠道匱乏、深度不足的困境,難以支撐記憶的有效共享與情感共鳴的生成。調查顯示,2015-2023年大陸居民赴台總人次呈現下降趨勢,佔赴台總人數比重由2015年的40.1%大幅跌至2023年的3.4%。⑩一方面,從交流內容看,當前兩岸民間交流多集中於觀光旅遊、經貿合作等領域,涉及“遷台記憶”的深度交流占比極低。大陸遊客赴台多聚焦於自然風光和都市體驗,對“遷台”相關歷史場所關注不足,兩岸青年交流也常常圍繞科技、娛樂等話題,鮮有深入探討“遷台記憶”中的家族敘事與情感傳承。這種“重形式、輕內涵”的模式,使得“遷台記憶”難以融入兩岸民眾的日常話語體系,其影響力囿於學術圈層及“遷台”後代內部。另一方面,從交流覆蓋面看,參與者多為經濟條件較好、觀念開放的群體,台灣中南部與大陸偏遠地區基層民眾參與度低,導致“遷台記憶”的傳播呈現“精英化”特徵,多數人受本地片面敘事影響,對“遷台記憶”的認知停留在模糊甚至錯誤的層面。受政治因素影響,兩岸民間交流常出現“斷檔”,這種不穩定性使得“遷台記憶”的傳播難以形成纍積效應。
三、“遷台記憶”檔案賦能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實踐進路
參天之木,必有其根;懷山之水,必有其源。文化是民族的根脈,源遠流長的中華文化是兩岸同胞共同的“根”與“源”。⑪2026年4月,中國大陸推出十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⑫這些措施從恢復兩岸直航、便利農漁產品輸入、暢通民間往來、推動文化影視交流等多方面為兩岸融合發展搭建制度平臺,為深化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提供了堅實政策支撐與現實路徑。在此背景下“遷台記憶”檔案是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珍貴資源與重要紐帶,可以通過深化學術研究、活化文化傳播、暢通民間交往、創新傳播矩陣與教育場景等方式將檔案蘊含的歷史價值、情感價值轉化為心靈契合的實際成效,讓“遷台記憶”從文獻庫房走向兩岸同胞的生活場景與精神世界,為兩岸同胞心靈契合搭建起跨越時空的堅實橋樑。
(一)深化學術研究,夯實“遷台記憶”的歷史根基與價值共識
首先,推動兩岸學者協同研究,構建多維度的記憶闡釋體系。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根本要義在於不斷強化兩岸文化的同根同源性。⑬深化學術研究關鍵在於以史料為基、以共識為要,系統闡釋“遷台記憶”所承載的歷史脈絡與文化根脈,為兩岸心靈契合提供堅實學理支撐。“遷台記憶”的複雜性要求兩岸學者打破學科壁壘與地域限制,開展跨領域、跨地域的合作研究。一是從歷史維度,聯合梳理“遷台”事件的完整脈絡。具體包括遷台群體的構成、遷徙路線、安置過程等,還原歷史細節的真實性;重點挖掘“遷台”群體與大陸故鄉的經濟、文化、家族聯繫,通過戶籍檔案、書信往來、家族族譜等史料,實證兩岸不可分割的歷史關聯。二是從情感維度,運用歷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多學科方法,分析“遷台”群體的“鄉愁記憶”“身份焦慮”“文化堅守”等,從而揭示其情感結構中蘊含的“中國認同”內核。三是從現實維度,對比研究“遷台記憶”在兩岸的傳承差異,分析政治環境、社會變遷對記憶敘事的影響,為破解“記憶分歧”提供學理參考。
其次,共建共享“遷台記憶”數據庫,打造開放的史料平臺。史料的碎片化與封閉性是制約研究進一步深化的重要瓶頸,通過共建數據庫實現資源整合有利於解決這一問題。因此,可以由兩岸學術機構牽頭,聯合民間團體與個人,系統收錄資源。一是文獻類資源,包括遷台群體的私人日記、書信、回憶錄,官方發佈的遷徙政令、安置記錄,以及兩岸媒體對“遷台”事件的報導等。二是實物類資源,通過數字化技術收錄與“遷台記憶”相關的老照片、服飾、器物等,並標注其背後的故事。三是口述類資源,系統整理兩岸“遷台”群體及其後代的口述史,包括視頻訪談、錄音記錄等,形成可檢索的音頻庫。
再次,建立常態化學術交流機制,推動研究成果轉化。學術研究的價值需通過交流與傳播才能體現。一方面,可以定期舉辦“兩岸遷台記憶學術研討會”,聚焦“遷台記憶與中華文化傳承”“記憶認同與兩岸關係”等主題,邀請學者、民間研究者、“遷台”後代共同參與,促進研究視角的多元融合;另一方面,還可以設立“遷台記憶研究專項基金”,資助兩岸學者合作開展課題研究,支持青年學者參與田野調查,推動研究成果向通俗化轉化,通過撰寫科普文章、製作紀錄片腳本等方式,讓學術結論走出象牙塔,成為大眾理解“遷台記憶”的橋樑。
(二)活化文化傳播,以藝術敘事喚醒兩岸情感共鳴
首先,打造主題性文化活動品牌,構建記憶共享的線下場景。文化活動的核心是創造“共同在場”的體驗,讓兩岸同胞在互動中感受記憶的溫度。一是舉辦沉浸式展覽。以“遷台記憶”為主題,策劃“兩岸家書展”“故鄉物件展”“遷台路線圖互動展”等。將“遷台”群體攜帶的故鄉泥土、孩童的繈褓、與大陸親人的往來書信等實物與老照片結合,讓觀眾在“觸摸歷史”中體會“離鄉”與“思鄉”的情感。二是組織跨界藝術演出。鼓勵兩岸藝術家合作創作以“遷台記憶”為題材的戲劇、音樂、舞蹈作品。邀請兩岸話劇團聯合排演《家書》或者兩岸民樂演奏家共同創作《鄉愁曲》,將台灣民謠與大陸地方戲曲元素融合,用旋律傳遞“同根同源”的文化共鳴。三是召開跨代際論壇。組織“遷台”長輩、兩岸青年學子、文化學者共同參與“記憶對話”,讓“遷台”老人講述親身經歷,青年分享對“遷台記憶”的理解,通過代際碰撞打破認知隔閡。
其次,扶持優質文藝創作,讓記憶敘事走進日常生活。深度挖掘“遷台記憶”檔案所承載的歷史史實與文化內涵,開展系統性解讀和文藝創作,有助於激發兩岸同胞共同的歷史記憶與情感聯結。⑭文藝作品的影響力在於其“潤物細無聲”的傳播效果,應當鼓勵以“遷台記憶”為題材創作兼具思想性與藝術性的作品。一是創作文學作品。支持兩岸作家以“遷台記憶”為題材創作小說、散文、詩歌,避免口號化敘事,聚焦個體命運中的情感細節。二是創作影視作品。開發紀錄片、電視劇、微電影等視聽作品。紀錄片可採用“個人史”視角,跟蹤拍攝一位“遷台”老人的“尋根之旅”,記錄其重返故鄉的所見所感;電視劇可聚焦“遷台”家族的三代人,展現其在台灣的落地生根與對大陸的情感牽掛,傳遞“文化根脈”的延續性。三是活化民間藝術。將“遷台記憶”融入傳統藝術形式。可以將台灣的歌仔戲與大陸的閩南語戲曲融合,也可以邀請兩岸剪紙藝人共同創作“兩岸同春”系列作品,以“遷台”群體攜帶的剪紙紋樣為線索,展現中華文化在海峽兩岸的傳承。
再次,推動“遷台記憶”相關文化遺產的保護與活化。2024年10月,中國大陸首部文化領域涉台專項地方性法規《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十八條明確指出要對閩台關係檔案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實現閩台關係檔案數字化、信息化管理,推動數字資源共享利用。⑮“遷台記憶”的物質載體是歷史的直接見證,需要加強保護與利用。兩岸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台灣的“榮民新村”“大陸同鄉會舊址”、福建的“遷台祖屋”等建築進行修繕,設立紀念館或文化驛站,展示“遷台”群體的生活痕跡;聯合整理“遷台”群體保留的民間技藝,如手工紡織、傳統糕點製作等,通過“非遺傳承人互訪”“技藝培訓班”等形式,讓這些蘊含故鄉記憶的技藝在兩岸持續傳承。
(三)暢通民間交往,以“記憶互動”構建情感共同體
首先,開展“記憶採集”與“尋根對接”行動,啟動個體記憶的連接。個體記憶是集體記憶的基礎,需通過系統性採集與對接,讓散落的記憶片段形成“情感網絡”。一方面,可以開展口述史採集。由兩岸民間組織牽頭,培訓志願者深入社區,為“遷台”老人及其後代錄製口述史,重點記錄其家族故事、故鄉記憶、對兩岸關係的期待等,並將採集內容經整理後,供民眾查閱。另一方面,可以開展家族尋根互助行動。搭建“兩岸家族尋根平臺”,為“遷台”後代提供祖籍地查詢、族譜比對、故鄉聯絡等服務。台灣青年可以通過平臺上傳祖父的故鄉地名與家族姓氏,再由大陸志願者協助聯繫當地村委會或族譜研究會,幫助其找到祖籍親人;組織“尋根團”,讓“遷台”後代實地走訪祖父生活過的村莊,祭拜祖先、聆聽鄉鄰講述家族往事,在“觸摸故土”中強化血緣與地緣認同。
其次,搭建線上線下融合的民間交流平臺,拓展記憶分享的空間。一方面,可以組織開展線下社區互動活動。在兩岸城市的社區中設立“遷台記憶交流站”,作為常態化活動場所,定期舉辦“老照片分享會”“故鄉美食節”“代際書信工作坊”等活動。另一方面,還可以搭建線上共享平臺。開發“兩岸記憶橋”這類的微信小程序或APP,設置“記憶地圖”“故事牆”“視頻連線室”等功能,再將AI技術引入平臺,讓其實現自動匹配有共同祖籍地或相似經歷的用戶,促進精準互動。
再次,鼓勵兩岸民間組織深度合作,形成記憶傳播的合力。民間組織的靈活性與親和力使其成為推動記憶交流的重要力量。兩岸可以以同鄉會、宗親會、歷史文化團體為媒介建立對口合作關係,開展“結對子”活動,共同舉辦“文化尋根之旅”。兩岸的青年志願者團隊也可以聯合開展“遷台記憶數字化”項目,共同整理老人口述史並製作成短視頻在社交媒體傳播。同時,還可以設立“兩岸民間記憶交流基金”,為合作項目提供小額資助,降低民間組織的參與門檻。
(四)創新傳播矩陣與教育場景,推動“遷台記憶”深度融入代際傳承與日常生活
首先,運用新媒體技術,打造年輕化的記憶傳播矩陣。一是開發沉浸式數字產品。利用VR技術還原“遷台”場景,如“1949年的渡海體驗”“故鄉場景重現”。二是開發互動式文創產品。設計“遷台記憶”主題的解謎遊戲、盲盒、手帳本等,玩家通過破解書信中的線索、辨認方言密碼等環節,逐步拼湊“遷台”故事,手帳本還可以預留“家族記憶記錄頁”,引導使用者記錄家中的“遷台”故事,形成“個人記憶檔案”。三是拍攝短視頻或開展直播。鼓勵兩岸青年創作“遷台記憶”主題的短視頻,在重要節點直播“兩岸共慶”活動,比如“遷台”家庭與大陸親人連線共吃年夜飯,或在特殊紀念日線上同唱一首歌等。
其次,將“遷台記憶”融入兩岸青少年教育,培育文化認同的根基。青少年是未來兩岸關係的塑造者,需通過教育讓“遷台記憶”成為其認知體系的一部分。一是創新教材與課程。在兩岸的鄉土教材或歷史選修課中,適當加入“遷台記憶”內容。二是積極開展研學與交流活動。組織兩岸青少年開展“記憶傳承”主題研學,如“重走遷台路”“兩岸學子共同編寫家族記憶手冊”。三是融入兩岸校園文化。在兩岸學校開展“記憶主題”活動,如“書信交換計畫”“文化拼圖展”,讓“遷台記憶”中的“共同性”在日常互動中自然呈現。
再次,聯動兩岸社會力量,構建“遷台記憶”生活化傳承生態。“遷台記憶”的傳承不應局限於媒體與教育場景,更需融入社區生活、民俗活動等日常場域,讓記憶從“被傳播”變為“被體驗”。一方面,可以啟動民間場館與社群力量,支持兩岸各地文化館、宗親會聯合打造“遷台記憶微展廳”,在社區活動中心、商圈公共空間設置小型展覽,展示遷台家族的家書、老照片、生活器物等,讓居民在休閒中接觸歷史;另一方面,可以結合民俗活動深化記憶滲透,在兩岸共有的傳統節日或地方特色民俗中,融入“遷台記憶”元素,通過視頻連線讓離散親屬互致祝福、分享家風或者在中秋“博餅”“賞月”活動中,邀請遷台長輩講述節日過往,讓節日活動成為記憶傳承的載體。
基金項目: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科研項目“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軟實力的內涵建構與實現路徑研究”(FJMZ202401)。
注釋:
①張爍:《王滬寧會見出席第二屆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台灣嘉賓》,《人民日報》,2025年05月28日第01版。
②《關於面向社會公開徵集“遷台記憶”檔案文獻的公告》,福州檔案信息網,https://www.fj-archives.org.cn/dazw/bsdt/202203/t20220331_296075.htm,2026年1月27日訪問。
③陸國強:《加強“遷台記憶”保護利用 更好服務兩岸融合發展》,《中國檔案》,2024年第3期,第6頁。
④張海鵬編:《台灣光復史料彙編》(第二編)政府文件選編(二),重慶出版社,2017年,第2頁。
⑤趙超逸、趙晶:《民進黨當局要求9月啟用“台獨”教材 國台辦:必遭兩岸同胞堅決反對和唾棄》,央視網,https://news.cctv.cn/2025/07/30/ARTI0kYyZ2K5n74KHm9934mR250730.shtml,2026年1月28日訪問。
⑥王琳雅、許文彬:《一封家書連接起兩岸213年血脈親情》,東南網,http://zzpd.fjsen.com/2024-04/02/content_31551393.htm,2026年1月30日訪問。
⑦賴奇峰等:《時隔230多年!台灣田頭仔梁氏宗親首次回先輩故鄉南安》,網易新聞,https://m.163.com/dy/article/I4T41D470550BON8.html,2026年1月30日訪問。
⑧閆興:《守護歷史記憶 同心共創未來--閩台關係檔案保護利用助力兩岸民心相通》,《光明日報》,2024年11月05日第12版。
⑨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台獨”課綱為台海形勢緊張種下禍根》,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官網,https://www.gwytb.gov.cn/xwdt/xwfb/wyly/202406/t20240612_12627172.htm,2026年1月30日訪問。
⑩陳麗霜、王子旗:《新形勢下擴大兩岸同胞交流交往的路徑思考》,《中國評論》,2025年第4期,第57-65頁。
⑪王鴻銘:《深化兩岸文化交流合作 共同傳承弘揚中華文化》,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官網,http://www.nopss.gov.cn/BIG5/n1/2025/1118/c219544-40605954.html?f_link_type=f_linkinlinenote&flow_extra=eyJpbmxpbmVfZGlzcGxheV9wb3NpdGlvbiI6MCwiZG9jX3Bvc2l0aW9uIjowLCJkb2NfaWQiOiI1YjE4MDdmYmVmMDZlYWYwLWJiYTE5ZTIzYmE4MThjOGIifQ%3D%3D,2026年1月29日訪問。
⑫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中央台辦受權發佈十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官網,https://www.gwytb.gov.cn/m/headline/202604/t20260412_12760113.htm,2026年4月12日訪問。
⑬廖上蘭:《客家族群武術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社會基礎、內在向度與實踐機制》,《上海體育學院學報》,2023年第9期,第33-42頁。
⑭馬安妮:《“遷台記憶”檔案參與國家敘事:邏輯結構、實踐維度及推進策略》,《檔案》,2025第7期,第28-40頁。
⑮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網,https://www.fj.gov.cn/zwgk/flfg/dfxfg/202408/t20240810_6500348.htm,2026年1月30日訪問。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6年5月號,總第341期,P1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