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的審美被搶注,這一課得補上
2026-07-17 14:31:44
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近期,奢侈品品牌路易威登(LV)訴茉莉奶白商標侵權案一審宣判,後者被判賠1030萬元。訴侵權的核心理由,是LV認為茉莉奶白的商標與己方注册的四葉花圖案高度相似。
消息一出,引發不少熱議。有網友指出,LV四葉花圖案存在至今100多年,但與之高度相似的中國傳統柿蒂紋、寶相花紋已有千年歷史。這中間的侵權與知識產權保護,到底該如何界定?
法理邏輯 侵權成立
從法理上看,法院一審認定侵權成立有其內在邏輯。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熊琦介紹,我國商標法遵循先申請、重使用、看顯著性的客觀標准。本案中,LV四葉花雖在視覺上與寶相花、柿蒂紋有關聯,但經藝術化再創作後,與品牌視覺體系深度綁定,又經持續使用和宣傳,獲得了公認的顯著性,多年前其在中國依法注册為有效商標,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就好比“蘋果”本是水果,耐克標志也只是“對勾”,但經相關公司長期商業使用後,極具辨識度。
專家表示,從這個角度看,茉莉奶白將涉案圖案用於店鋪招牌、產品包裝等商業場景,屬於典型的“商標性使用”。由於其商標未獲確權,按商標法“注册在先”原則,本次判決有明確法律依據。而且,商家明知有關圖形商標申請多次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仍大規模使用,存在主觀故意。
有人問,LV注册的是箱包商標,奶茶品牌為啥不能用?
這是因為,依據我國商標法關於馳名商標的特別保護條款,即便分屬不同商品類別,只要構成對馳名商標的複制、摹仿且足以誤導公衆,就可能構成侵權。LV已在餐飲等領域進行過商標布局,在餐飲類商標上有權利依據。綜合這些條件,法院判定侵權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修訂公布的新商標法專門取消“在中國注册的馳名商標”這一保護要件。這意味著在知識產權保護上,中國對外企與中企更加平等,不再因注册地不同區別對待。
熊琦提醒,商標法并未禁止日常裝飾性、文化性、創作性行為。比如,中國聯通把中國結注册成商標,但不會起訴老百姓過年掛中國結。LV注册四葉花商標,原則上也不妨礙人們在藝術創作、設計、文化傳播中使用寶相花、柿蒂紋。
不過,關於賠償數額是否過高,存在商榷空間。熊琦認為,茶飲品牌的業績還取決於產品口味、定價策略等多種因素,如何從總利潤中合理剝離商標本身的貢獻度,仍有討論餘地。
頻被借鑒 情理難平
法律上成立,是否意味著情理上無懈可擊?當中國傳統紋樣被外國品牌改造注册後成為“中企禁區”,這在情理上可能很難讓人接受。
故宮博物院古建部正高級工程師陳彤介紹,LV包袋上的整體組合圖案,創意源頭可追溯至現藏日本正倉院、唐玄宗贈予聖武天皇的唐代紫檀琵琶。有人說LV參考的是日本“和樣”圖案,但此類圖案本就可追溯至正倉院琵琶。
陳彤介紹,以十字軸為骨架的對稱花紋并非中國所獨有,大自然中的花草植物造型是各民族共同的紋樣設計靈感源泉,關鍵區別在於紋樣的歷史延續性——有的民族僅短暫使用某種紋樣,便任其消逝了,而中華民族將其不斷傳承演變,最終化為深植人心的經典紋樣。
作為中華傳統紋樣,柿蒂紋在漢唐就已盛行,一直流傳至今,為中國人民所喜聞樂見。歷經千年傳承,柿蒂紋廣泛應用於織錦、銅鏡、玉器、陶瓷、木罐、藻井乃至糕點上,是屬於中國人的美學基因和文化記憶。
事實上,除了LV,某國際珠寶品牌四葉草圖案、某國際箱包品牌雙C圖案、某國際美妝品牌Logo,均疑似分別源自中國傳統柿蒂紋、壽字紋、回字紋,而上述Logo圖形也都被品牌注册為商標。
據陳彤觀察,國外奢侈品牌偏愛借鑒中國更早、更高古的圖案,唐代、漢代乃至先秦紋樣藝術境界高,更具跨文化的審美普適性,就成了品牌搶注的“重災區”。若不及時建立防禦性保護機制,恐怕類似被動局面還會重演。
“如果唐玄宗看到LV標志,不知會作何感想?”陳彤說,國際品牌從他國文化中汲取靈感,本無可厚非,但不該回避對文化源頭的追溯。如果品牌在商業使用中不標明文化元素來源,那麼初次看到該圖案的外國人,恐怕很難意識到它背後承載的是哪國的傳統文化。久而久之,這些被大牌占用的文化元素,可能會悄然覆蓋原有的文化記憶,甚至成為外界認知的唯一版本。
也有分析認為,相較於企業完全獨創的商標,含有通用文化元素的商標,受法律保護強度與保護範圍都應有所限縮。商標雖受法律保護,但文化基因被“加封條”,仍應受到質詢。
活化利用 任重道遠
中國傳統紋樣跨越千年,數量浩繁、體系龐雜。以此案為鑒,該如何守好我們的文化家底?
受訪專家表示,從長遠來看,關鍵在於不能將傳統紋樣深藏在博物館,更在於讓其“活”起來、重煥生命力——
先要摸清家底,做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系統整理和複原。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創建國家特色民族紋樣基因數據庫,民間力量已著手推進相關工作。但要建成權威、系統的“中華傳統紋樣數據庫”,還需國家戰略層面持續投入,以及數代人接力耕耘。
對已進入公有領域的傳統紋樣,應依托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建立數字化溯源檔案,明確其民族歸屬、地域出處與歷史流變,形成可供維權的文化基因圖譜;對企業再創作,要審慎界定保護強度與範圍,厘清商用確權的法律界限,避免過度保護擠壓公共文化空間,也防止保護不足削弱創新激勵;企業運用傳統元素時,也要在專業性上多下功夫,避免“拿來主義”引發爭議;傳統元素的運用貴在創造性轉化,而非複制性使用,品牌必須在傳統基礎上注入獨創性表達,通過長期使用讓符號與品牌深度綁定,使傳統紋樣獲得嶄新的顯著性。
這次事件也給我們提了個醒:企業需建立前置性知識產權戰略,變被動應訴為主動布局。比如,浙江大學將校徽提前注册全類商標、小米注册“大米”“紫米”等防禦性商標,都是“品牌未動、商標先行”的典型案例。
與其停留在“被搶”的不甘,不如拿出更多行動。在再創新、活化利用與確權上,我們還有不少功課待補。(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