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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6月30日電(記者 鄭羿菲)賴清德昨天“團結十講”第三講,以“憲政體制”演說,提及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沒有派員參加,被指不符史實。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30日表示,藍白不是跳腳就是歪樓,即便18位台灣代表出席,但都是被陳儀欽點的,不能真正代表台灣民意,直到1991年以後才有足夠的台灣民意基礎建構出中華民國憲法。
陳儀於1945年8月29日至1947年5月16日擔任台灣省行政長官。
賴清德29日於新竹演說“團結十講”第三講“憲政體制”,並提及台灣人沒有參加中華民國的制憲過程,被指不符史實。
吳思瑤30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賴清德的團結十講引發藍白撻伐與攻擊,藍白不是跳腳就是歪樓,面對大罷免想方設法移花接木、斷章取義,曲解與渲染十講的原意,這無助社會理解賴清德所要闡述的事實,令人非常遺憾。
吳思瑤說,賴清德第一講以歷史史觀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權沒有一天及於台灣,這有錯嗎?第二講台灣要團結反共,何錯之有?昨天第三講以憲政體制說明1991年後,第二屆國大代表修憲,乃至於現在7次的台灣修憲憲政工程,才真正落實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憲政思維,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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