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0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0日發表富權文章:送給賴清德就職兩週年的兩件“禮物”。以下為文章內容。
今日是賴清德就職兩週年,而“對應”“兩週年”,賴清德收到了兩件“禮物”。其一是立法院昨日就針對賴清德的“彈劾案”就行記名投票,儘管由於未達三分之二法定“門檻”而未能通過,但這是台灣地區歷史上首次對在任領導人提出彈劾,藍白兩黨黨團通過這次記名投票,把賴清德執政兩年的表現及其“毀憲亂政”的行為白紙黑字地記錄在歷史上,讓他成為史上首位遭到彈劾成案並進入實質表決的領導人,留下難以抹滅的政治標籤;其二是民進黨當局雖然首次派出外交部長林佳龍,與“衛福部長”石崇良前往瑞士日內瓦“督陣”,但世界衛生大會仍然連續第十年拒絕所謂“涉台提案”,即第十次否決台灣地區以任何名義參與世衛大會,這使得賴清德當局“倚外謀獨”的圖謀再次踢到鐵板。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但賴清德卻授意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副署,自身也拒不履行公佈職責,導致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無法實施。為此,中國國民黨和台灣民眾黨黨團決定聯合提案彈劾賴清德。該“彈劾案”排定於賴清德就職兩週年的前夕亦即昨日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彈劾權”的表決,同意票須達到全體立委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過,隨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經過現有“大法官”總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才能成立,被彈劾人立即解職。而昨日的投票結果是,同意五十六票,反對五十票,未達七十六票的法定“門檻”,“彈劾案”未能通過。
儘管“彈劾案”在程式上未能成功,但作為台灣地區政治史上首次對在任領導人啟動的彈劾程式,其意義遠超出了表決結果本身的輸贏。因為這是台灣地區近代政壇首次對現任領導人進行彈劾表決,具有里程碑式的“憲政”意義。賴清德授意卓榮泰拒絕副署、拒不公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此舉被在野陣營和部分民眾視為破壞三權分立、行政權獨大的“毀憲亂政”行為。此次彈劾是立法院行使制衡權的一次實踐,重申了公權力應受制度約束的底線。
藍白兩黨黨團還充分利用“彈劾案”在審查階段,被彈劾人依法必須列席立法院說明的法定程序,多次傳喚賴清德,目的是逼他親自面對民意代表的質詢,而不是躲在行政院負責人(如卓榮泰)的身後。賴清德兩次拒絕列席說明,在野黨正好借此批評他藐視民意、心虛怯懦,將其塑造成“無法制裁的太上皇”。
此次“彈劾案”由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推動,並獲得了遠超賴清德二零二四年當選票數的八百多萬人的網路連署支援。這不僅是藍白陣營打破以往分裂局面、實現政策協同與行動一致的重要契機,也為在野力量積累了合作經驗,重塑了對抗民進黨的整體實力。通過這次緊密配合,兩黨積累了合作經驗,鞏固了在野陣營的整合基礎,為接下來的地方選舉以及“二零二八”大選對抗民進黨打下基礎。而且,通過共同的政治攻防,在野陣營成功將焦點凝聚在“政治問責”與“民生改善”上,爭取到了更多中間選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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