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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吳威志。(中評社 李京昇攝) |
中評社雲林7月17日電(記者 李京昇)針對馬英九基金會“家變”,雲林科技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吳威志表示,基金會成立調查小組釐清責任並無不妥,監護或輔助宣告也須經法院及醫療鑑定,社會應尊重程序、避免過度政治化評論。
吳威志認為,在司法程序尚未完成前,社會若過度評論,不僅可能影響馬英九個人聲譽,也可能衝擊馬英九基金會多年來推動兩岸青年、文化交流的成果。馬英九卸任後持續投入兩岸交流工作,在促進民間互動方面具有一定貢獻,兩岸和平仍是多數人民共同期待,希望各界能以理性、客觀態度看待相關事件。
馬英九大姊馬以南16日透過律師發出三點聲明,表示未來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的任何文件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馬英九基金會17日回應,對於聲明感到非常遺憾,並強調目前絕對沒有任何人,未經馬英九本人親自同意利用其名義,進行不必要的行為或發布訊息。至於馬以南所說的“輔助宣告案”,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仍然在審理中,尚未裁定,馬英九無論在法律上或事實層面,都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
吳威志表示,馬英九長姊馬以南向法院聲請“輔助宣告”,引發外界對於馬健康狀態與認知能力的疑慮,但馬英九已發表強硬聲明,對家屬聲請輔助宣告感到“錯愕與遺憾”,家屬提出聲請,社會應尊重其決定,但是否符合監護或輔助宣告的要件,仍須經法院審理及專業醫療鑑定,現階段尚無法下定論。
吳威志說,馬以南16日的聲明,符合法律所定提出聲請的人員,限為“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共同居住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顯然馬以南就是四親等之列;依法可以填寫“輔助宣告聲請狀”向受輔助人住所地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遞狀聲請,只要經法院委託醫院鑑定心智狀態、社工訪視後,法官即會做出裁定。
他表示,這份聲明是家屬對保護家人的懇託,更是對於利用馬英九名義遂行各項不必要之法律行為與活動的外人一份提醒與警告。
吳威志認為,這也在否定代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文件行為的預告予以究責;不過,法院尚未裁定前,馬英九本身行為仍屬有效,而是針對其他外人宣稱的代理行為,則需法院確認詳情後才能產生絕對效力,這份聲明應是嚇阻外人干預的最大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