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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召集人鄭麗君。(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6月3日電/美國商務部以強迫勞動為由,擬引301條款課台灣等14個經濟體10%關稅。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說,由於美方肯認台美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ART),因此台灣被列為建議課徵較低稅率10%的14個經濟體之一。此次公告僅是301調查程序之一,最終稅率尚未定案,台灣有信心取得“逆差國”中相對優惠待遇。日本、南韓、中國、印度等46國則被建議額外加徵稅率12.5%。
美國對等關稅稅率法源失效,改採“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暫時對全球統一徵收10%關稅且疊加既有MFN,最長為期150天至7月底為止,並透過301條款調查重建法律基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在美東時間6月2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議題公布報告,建議對全球60個經濟體加徵額外關稅10%或12.5%,台灣被列為建議稅率10%的14個經濟體之一。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說明,依據美國報告,60個經濟體當中有54個“未實施且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6個“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建議加徵10%或12.5%不同額外稅率。
被加徵10%稅率的經濟體共有14個,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解釋,其中台灣、印尼、馬來西亞等因為已與美國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並承諾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另外歐盟、加拿大、印尼、英國等國已實施或部分實施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因此也是建議額外加徵較低稅率10%。日本、南韓、中國、印度等46國則被建議額外加徵稅率12.5%。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美方在此次301調查報告中肯認台灣積極具體承諾,並將台灣列為適用較低稅率的14個經濟體之中,顯示ART是因應美方為置換“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法源基礎而展開301調查的有利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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