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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以強迫勞動為由課台10%關稅 台官方回應
http://www.crntt.tw   2026-06-03 17:10:44
負責台美關稅談判的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6月3日電/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對等關稅遭最高法院推翻後,美國政府提出“強迫勞動301調查報告”對多數主要貿易夥伴進口商品課徵至少10%關稅,課徵對象包含台灣。對此,行政院3日表示,此為調查程序之一,建議稅率並未立即生效,期待也有信心最終結果反映談判成果取得之相對優惠待遇。 

  根據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聲明,台灣、加拿大、墨西哥、歐盟及英國等經濟體的進口商品將適用10%關稅稅率。中國、印度、日本、韓國、巴西及瑞士等其他主要經濟體的商品將被課徵12.5%關稅。

  美國貿易代表署表示,較低稅率適用於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或已承諾採取相關措施的經濟體,而“未能實施並有效執行”這類措施的經濟體,則適用較高稅率。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台美之間持續緊密聯繫,溝通都朝正面發展,美方此次公告為301調查程序之一,最終稅率尚未定案。我方預判美方後續還有其他程序,可能都屬置換法律基礎為301條款的過程,仍並非最終結果。“我方”期待也有信心,7月底前的最終結果將會充分反映台美之間既有的談判成果,取得“逆差國”之中相對優惠待遇,全力鞏固台灣利益與產業利益。 

  美國政府這次建議的新關稅,是依據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第301條款(Section 301)調查的結果。這些關稅不會立即生效,在正式實施前仍須經過公開意見徵詢及審查程序,因此最終內容仍可能有所調整。

  根據公告,書面意見徵詢截止日期為7月6日,第301條款調查委員會預計自7月7日起舉行公開聽證會。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表示,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6月2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議題公布報告,建議對全球60個經濟體加徵額外關稅10%或12.5%,由於美方肯認臺美簽署的“對等貿易協定(ART)”已對強迫勞動貨品禁止進口之執行做出具體承諾,台灣此次被列為建議課徵較低稅率10%名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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