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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代理孕母入法 台婦援會:子宮非商品
http://www.crntt.tw   2026-01-12 17:07:03
婦援會表示,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照片:婦援會臉書)
  中評社台北1月12日電/台灣民眾黨籍立委陳昭姿積極推動《人工生殖法》代理孕母合法化,獲創黨主席柯文哲支持。婦女救援基金會12日在臉書發文表達對代理孕母的立場,認為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

  婦援會表示,“人工生殖法”與代理孕母屬不同範疇的議題,應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以保障女性擁有生育自己子女的生育權。

  婦援會指出,代理孕母將女性的子宮當作他人的生產工具,將造成對女性,尤其弱勢女性的剝削。同時,懷孕中有照顧、生產的風險,以及對孩子的情感部分,這些都對女性的身心健康影響相當大,甚至會影響到胎兒。這涉及不僅是婦女和兒童人權,還有健康、法律及更多議題,不應該放在“人工生殖法”一起修法。

  婦援會說明,代理孕母最常見的人工生殖技術選擇,為“人工授精”和“試管嬰兒”,但無論是“人工授精”或是“試管嬰兒”皆涉及向另一位女性租用或借用子宮,將女性的子宮視為他人的生產工具而出現“商品化”的問題。

  婦援會指出,儘管再怎麼完備法律程序,例如用資格篩選確保代孕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家庭照顧,仍無法避免女性受到人情壓力而被“自願”成為代孕母;或當女性處於經濟或社會困境時,有可能會選擇從事代理孕母來增加經濟來源。

  婦援會說,以上兩種雖看似出於自由選擇,實際上很容易因為代孕雙方地位不對等,使得代孕母的自主權被忽視;而有些代理孕母的技術會選擇多胚胎移植的方法,來提高著床機會而形成多胎妊娠,在風險上比自然懷孕風險還大。

  婦援會提到,可以理解傳統中女性渴望有子女的社會文化壓力,但也可以透過收養子女成為一種代理孕母替代方案。

  因此,婦援會認為,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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