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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法庭。(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8日電/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停砍年金等條文。台考試院今天表示,此法案將使退撫基金提前用罄,破壞退撫基金永續經營,因此今天已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判決前,台考試院將秉於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立法院會去年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自2024年提前停砍公務人員年金,且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5%時,應依該成長率調整。
考試院指出,有關立法院去年12月12日三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考試院會”今天同意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考試院表示,該法案將使退撫基金提前用罄,破壞退撫基金永續經營,違背世代正義與公益原則,也使考試院難以順遂推行憲定職掌,因此決議依“憲訴法”第47條及第43條規定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的聲請;在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前,考試院將秉於憲法職權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後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