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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京華城案原委!陳佩琪:簽公展文犯罪?
http://www.crntt.tw   2024-12-08 11:03:20
  中評社台北12月8日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後發展路線備受關注,將在12月下旬偵結起訴。陳佩琪今(8日)清晨再度發文,表示過往都是和柯文哲一起出門活動,現在只能一人形單影隻出門,同時更還原了柯P之前和她訴說的京華城原委,陳佩琪更說,“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這讓我更不解了,若是一個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內為何會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呢?”引發討論。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陳佩琪8日清晨PO出一篇文表示,表示柯文哲被羈押至今,她只能一個人活動,“過往都是和他一起出門活動,該做什麼跟著他就好了,現在只能一人形單影隻出門,獨自一人孤單回到家里,讓我更想念他了”,陳佩琪直言,昨天參加活動回來後,很想寫些有關他的事情,我要說:“文哲!你所承受的事情都在持續寫歷史…”

  陳佩琪回憶,“今年五月中開始出現一堆他當市長的招商成績被說成圖利的新聞,引我一陣擔憂,但他總是笑我說我愛想又愛操煩,不過看著我的憂心,他也會把京華城的原委說給我聽,這也是我在九月八日濟南路活動上所講的一段話,當時是憑記憶力把他講的意思給講出來,雖不是很流利,但就是努力想把他跟我講的意思講給大家聽”。

  陳佩琪也還原當天在台上她的說法:“京華城是他指派的‘專案經理人’主持數次會議後大家共同決定給的容積率,最後結果是主持會議的專案負責人代市長蓋上‘甲章’決行(每個到副市長就決行的案件,就由副市長代市長蓋上甲或乙或丙章),過程中市長‘尊重專業經理人’、‘委員一個都不認識’、‘這樣犯了什麼罪’?有人質疑說,有些委員是先生之前認識的,質疑他說謊,這只是抓他講話的語病而已”。

  陳佩琪強調,“他說的意思是那些被找去開會的委員有誰,他完全不知情,既然不知道,自然也無從和他們聯絡或指使他們,他說有些委員他先前的確認識,但也是先前就認識的,後來被聘去當專案審查委員,他是毫無所悉”。

  陳佩琪還提到,“他跟我說他在京華城案中只簽一只公展文,該不該給容積、給多少,交專業的委員會去決定,我就要問,交給專案經理人處理的事情,此後就未再有過問”,這讓陳佩琪質疑,“請問有什麼證據說他‘用各種手段多次招開都委會、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增?’請問說他這樣證據在哪裡?最後又說他‘涉〝違背法令〞’,請問他到底違背了‘中央’或地方哪條法令?哪條法令說北市府無權給容積率?”

  陳佩琪更不解,“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這讓我更不解了,若是一個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內為何會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呢?”陳佩琪也回憶,“他常說公務人員是服務市民的,做事要快,但以不違法為原則,要你快,沒要你違法,我更不相信台北市這麼多優秀、資深的公務員會集體法茫到這種程度,送個簽下去就五年徒刑以上的公展文給市長簽?”

  陳佩琪最後也說,“我深信他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若知道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會簽呢?還記得他曾跟我說,當時京華城公展一個月時間,也不見附近居民或議員有任何反對意見”。

  同時陳佩琪也針對夫妻財務透明度的質疑,強調他們每年依規定申報財產,並已公開報稅資料,以證明其財務狀況符合法規。陳佩琪也直言,“我每次陪先生到外縣市做市政交流活動時,我自行負擔費用的收據,因我非市府官員,市長總是恪遵財政紀律,要求我自行付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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