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野禮傳媒共同發起人、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史學所博士生林明正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10月號發表專文《光復前後台灣同胞抗爭策略的變化與啟示》。作者認為:1945年台灣光復後,台灣與大陸僅有4年的時間短暫相連,緊接而來的國共內戰,又讓兩岸分隔開來,國家統一仍是許多統派人士的未竟之志。為保衛國土、促進統一,無數先烈流血犧牲,但為何台灣統派在日據與國民黨統治時代,鬥爭過程都從武鬥走向文鬥,似乎較少人探討其原因。毛澤東曾說“統一戰線、武裝鬥爭、黨的建設”是三大法寶,武裝鬥爭指的就是開闢根據地與開展游擊戰。為何台灣的鬥爭難以循此模式發展起來?本文透過日據時代台人抗日運動與白色恐怖時期的鹿窟基地案,以歷史研究法分析台灣武裝鬥爭失敗的原因,同時檢視台灣島內統派在推動國家完全統一所做過的努力。文章內容如下:
一、游擊戰理論與實踐
遊擊戰爭是指非正規作戰,以襲擊為主要手段,具有高度的流動性、靈活性、主動性、進攻性和速決性,並能廣泛動員群眾投入戰爭。游擊戰(Guerrilla)一詞最早出現於拿破崙攻打西班牙的半島戰爭期間,由當地人的抵抗運動所衍生出來的。不過,在此之前人類早有類似游擊戰的作戰方式,中國最早的游擊戰紀錄是被劉邦封為梁王的彭越。《史記》〈彭越列傳〉記載“漢王三年,彭越常往來為漢游兵,擊楚,絕其後糧於梁地”。
雖然游擊戰的型態在人類的戰爭史中一直存在, 可真正把游擊戰的精要,用簡單詞語總結而出的衹有毛澤東。1929年4月5日,擔任紅四軍前委書記的毛澤東,在《中共紅四軍前委給中央的信》中指出,紅軍3年以來採取的戰爭策略就是游擊的戰術。大要說來是“分兵以發動群眾,集中以應付敵人”,“敵進我退,敵駐我擾,敵疲我打,敵退我追”。①毛澤東的成功即在於,他將遊擊戰加以系統化和普遍化,成為一般人可簡單操作的基本邏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