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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中評社 俞敦平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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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中評社 俞敦平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記者 俞敦平)近期多起陸配因仍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遭內政部依國籍法解職,引發朝野對陸配參政資格的攻防。中國國民黨立院黨提出修法構想,主張陸配不必放棄原國籍即可擔任公職。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今日於黨團記者會上回應,公職人員代表國家行使公權,不可能同時受另一國的法律拘束,尤其中國大陸有《國家情報法》明定公民須協助情報工作,若仍具中國大陸國籍者進入公部門,將造成安全疑慮。他批評此舉形同“引狼入室”,與國家忠誠原則相違。
內政部近日依《國籍法》第20條,認定部分陸配公職人員仍具中國大陸國籍,陸續通知補件或解除職務,其中包括花蓮富里鄉學田村前村長鄧萬華及前議員史雪燕。事件牽動地方政治,也引發“國籍法是否適用於陸配”、“是否應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爭議。國民黨主張修法放寬,避免陸配因國籍問題喪失參政權,綠營則強調公職忠誠義務與台灣安全,不宜混淆法源或降低標準。
鍾佳濱表示,公職人員依法行使國家公權力,效忠對象必須單一,不能同時受另一國法律拘束。他指出,中國大陸《國家情報法》明確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公民都有協助情報機關工作的義務,若仍具中國大陸國籍者擔任台灣公職,依法便必須向中共提供取得的資訊,“大家認為這合理嗎?”他表示,這不僅違背公務員的忠誠義務,更將台灣置於風險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