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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盛醫院院長李茂盛。(照片:茂盛醫院臉書) |
中評社台北11月25日電/台立法院法制局建議修正《民法》,將近親結婚限制從現行“旁系血親六等親內不得結婚”(如表姪孫、表姪孫女)放寬至四等親,引發論戰。對此,專攻不孕症的婦產科醫師、茂盛醫院院長李茂盛24日強調“萬萬不可”,近親結婚除了倫理問題外,懷孕後寶寶更容易有先天疾病和畸形風險。
全案起因於,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近日判決一起婚姻無效訴訟案例,當事人夫妻在2018年10月31日結婚,兩人在7年後調閱戶籍資料發現,一方外祖母與一方祖母為親姊妹,屬於旁系六親等,違反民法近親不得結婚規定,法院判決婚姻無效。
台民法第983條條文規定,不得結婚的親屬為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的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媒體報導,李茂盛指出,過去臨床經驗顯示,表兄妹結婚在生產的時候,發現到有很多胎兒畸形會出現,對台灣社會是不好的,而且會浪費很多健保費用;至於有人認為此政策對於少子化有幫助,根據目前看到的情況,近親結婚對少子化的幫忙“一點都沒有”,因為問題不在這裡。
李茂盛說,少子化問題是政府要加強托育政策,優化補助計畫,鼓勵年輕人能夠早一點結婚,搭配鼓勵的政策,才是解決少子化的主要方法。他強調,立法是要長遠,而且要周全,不能變來變去,否則以後會對台灣社會造成更加混亂。
目前也是“總統府資政”的李茂盛補充,雖然現今有基因檢測,但也不是100%精準,萬一寶寶生下來有先天疾病,不但可憐,整個家庭也受影響,每個人都得不到幸福,因此優生學有其必要。
李茂盛也對立法態度提出告誡,他強調“立法要長遠,且要周全不能變來變去,避免對台灣社會造成紛亂。”在他眼中,婚姻與親屬關係的規範,不只是技術性的條文調整,而是與倫理價值、家庭型態、兒少權益緊緊相連,一旦法律頻繁變動,社會對“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的共識就會被不斷鬆動,對於已經承受少子化、高齡化與醫療資源壓力的台灣來說,更可能衍生新一波爭議與對立。
李茂盛指出,醫界因此呼籲,相關單位在檢視近親禁婚範圍時,應把醫學風險、健保負擔與兒童最佳利益一併納入評估,而不是只從個人選擇或單一價值出發,從這場圍繞“四親等”與“六親等”的討論,可以看見的不只是法律技術問題,更是台灣如何在少子化壓力下,重新思考生育政策優先順序的一面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