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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交保 對已訊問完證人少了“接觸”2字
http://www.crntt.tw   2025-09-15 21:36:16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現任主席黃國昌。(中評社 張穎齊攝)
  中評社台北9月15日電(記者 張穎齊)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逾一年,台北地檢署抗告成功,但台北地方法院15日再以7千萬新台幣維持交保。但對於北檢針對柯與相關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接觸,高院因此更裁部分,北院則針對已訊問完之證人(起訴書中多達約200多人),要求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少了“接觸”2字。

  北院5日原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各以7千萬、3千萬具保停押,應曉薇5日交保,柯文哲則是8日交保。台北地檢署9日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北院15日重開羈押庭,晚間宣布裁定維持原保。而北檢提出抗告稱,不得陳智菡、陳宥丞接觸,高院裁定要臚列具體證人、被告範圍。柯文哲不滿稱起訴書多達200、300人,民眾黨中央一半都是證人,已訊問完都不能接觸?

  柯文哲、同案被告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出庭羈押庭,北院晚間宣布合議庭評議結果,承審的台北地方法院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為許芳瑜、楊世賢,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則有由江長志等,辯方有被告柯文哲及委任辯護人蕭奕弘、應曉薇及辯護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柯妻陳佩琪、應曉薇長女應佳妤等列席旁聽。

  北院裁定新聞稿如下:本院2025年聲更一字第13號被告柯文哲、應曉薇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案件新聞稿,新聞摘要: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台幣7千萬元保證金後,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新台幣3千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均應遵守下列事項:1、除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2、接受如本裁定【附件】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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