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北台灣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于北辰罵前空軍副司令漢奸 判賠20萬定讞
http://www.crntt.tw   2025-06-25 19:02:10
于北辰。(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6月25日電/曾任台空軍副司令、空軍官校校長的退役中將張延廷去年受訪表示,萬一台海發生衝突,台軍只能撐4天;遭退役陸軍少將、無黨團結聯盟桃園市議員于北辰批評“漢奸、台奸”。張延廷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一審判賠20萬元,高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對於判決,于北辰今僅簡單回應“尊重法律”。

  張延廷提告主張,他是知名軍事評論者,2024年5月26日到網路節目接受訪問,節目主持人詢問若大陸出兵犯台,“國軍”能支撐幾天?他分析並答以對方必定採取快節奏攻勢,以其演習天數來推知約僅2天即能攻陷台灣,寬鬆估算乘以2則為4天。

  張延廷說,于北辰聽聞他的論述,同年5月28日在三立新聞網製作之“94要客訴”節目中,恣意謾罵他“漢奸、台奸、敗類”等顯足以貶抑他社會評價之言論,且於網路上流傳。已不法侵害他之名譽權,致他精神上受有痛苦,依侵權行請求對方給付他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0萬元。

  高院認為,于北辰有發表“漢奸、台奸、敗類”之言論,而漢奸、台奸、敗類均為負面詞彙。其中漢奸、台奸為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人,相當於“賣國賊”、“内奸”,即指通敵或“叛國”之人,敗類則指害群之馬,危害同類之人。他的言論指摘張,足以張社會上評價,已侵害名譽權。

  高院表示,于北辰發表之言論,並非出於其本身專業之意見,亦未客觀理性駁斥對方見解或質疑對方分析能力。且對方接受訪談時並未提到放棄防衛甚至投降等論述,他即冠以漢奸、台奸、敗類等用語,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詞而為意見表達,顯已逾合理程度,難認是善意之評論。

  高院審酌張延廷為政戰學校政治法學博士,曾任空軍副司令、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空軍官校校長。于為陸軍少將退伍,現為桃園市議員,兩造時常接受媒體訪問,發表對軍事情勢分析、軍事政策評論,在社會上均有一定之地位,經濟狀況皆屬良好,判決于北辰損害賠償20萬元確定。 


【 第1頁 第2頁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