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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安法等4項法案修法重點。(照片:行政院提供) |
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記者 鄭羿菲)賴清德3月提出“賴17條”因應滲透、統戰,並定調“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行政院18日拍板通過國安法等4項修法草案,禁止任何人公開鼓吹戰爭言論,最高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針對現役軍人不盡責降敵,加重處最高10年有期徒刑,並增訂陰謀犯及預備犯,且若有“對敵人表示效忠”行為,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行政院長卓榮泰也要求各行政機關,待修法完成後,展現公權力的執法強度,所有不法行為要迅速、有效全面遏止,才能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
賴清德3月召開國安會後,為因應五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賴17條”因應策略。行政院9月已提出“海纜七法”,立法院於12月三讀通過,並持續盤整有關國安17項因應策略的相關法令、行政措施與計畫。
行政院18日召開院會後記者會,由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務委員林明昕、馬永成、衛福部長石崇良、國防副部長徐斯儉、法務部次長黃世傑、退輔會副主委傅正誠出席。
李慧芝轉述卓榮泰於院會中裁示,賴清德於今年3月13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後,行政院迄今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都在持續推動中。本次推動四項法案修正作業,同樣是落實上述因應策略的其中一環,以展現台灣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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