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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辭黨主席 法院准將聲明交付民眾黨 
http://www.crntt.tw   2024-12-20 12:27:52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20日電/涉案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請辭黨主席,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日裁定准許柯文哲的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秘書長。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透過新聞稿表示,該辭職聲明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係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准許將辭職聲明交付予該黨秘書長。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京華城弊案,已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柯文哲所擬具台灣民眾黨黨主席辭職聲明,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柯文哲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地院表示,其次,依據台灣民眾黨網頁下載的“台灣民眾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

  地院指出,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台灣民眾黨黨主席的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

  換言之,准許柯文哲辭黨主席聲明交付台灣民眾黨秘書長,聲明交付台灣民眾黨時,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柯文哲的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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