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北地院外已聚集大批媒體與支持者,攝影機與直播設備林立。(中評社 張穎齊攝) |
|
| 台北地方法院外已聚集大批媒體與支持者,警方加強人力進行維安。(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3月26日電/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以下為相關判決。
柯文哲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4年6月、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0年,褫奪公權5年,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
前台北市都發局黃景茂6年6月,褫奪公權3年、
李文宗胞妹李文娟2年4月、
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無罪、
應曉薇顧問吳順民無罪,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年3年,
會計師端木正1年,
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