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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齊備 港人內地賣樓資金可匯回港
http://www.crntt.tw   2026-04-10 11:06:51
  中評社香港4月10日電/港人到內地置業的跨境匯款安排,近兩年出現重要放寬。人民銀行與金管局於2024年1月公布“三聯通、三便利”六項措施,當中“港澳居民大灣區內地購房支付便利化”屬於“三便利”之一,目的是便利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買樓時,透過銀行更順暢地把資金由香港調往內地支付樓款。這項安排最初主要適用於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其後逐步擴展,並於2025年9月拓展至內地全境。

  據大公報報導,當時官方表示,有關安排明確了銀行辦理人民幣及外幣購房匯款的流程和要求,涵蓋一手及二手住宅交易,並包括按揭貸款及全款支付情況,讓買家可按合規途徑處理購房資金。在實際操作上,買家支付訂金後,如需從香港匯款支付首期、尾款或其他樓款,可選擇先把資金匯到內地同名個人賬戶,再轉賬至發展商或賣方賬戶;亦可直接由香港銀行跨境匯款至發展商或賣方指定賬戶。

  至於出售物業後將資金匯回香港,金管局表示,相關人士可憑身份證明、買賣合同、物業登記及完稅證明等文件,透過銀行辦理匯款。惟實際所需的文件、流程以及處理時間,仍須視乎個別銀行及內地相關部門的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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