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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邱志偉受訪。(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18日電/台海軍前艦長呂禮詩日前赴中國大陸參觀“珠海航展”,接受陸媒採訪時哽咽說,“要讓台灣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引發爭議。由於呂為“少校”退役,並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適用對象。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提案修法,要將“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納入,參加中共黨政軍活動可剝奪月退俸。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情節重大者,可剝奪其月退俸。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不可參與中國大陸政治活動,若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最重可剝奪月退俸,並註銷勳、獎章,此條俗稱“吳斯懷條款”。近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刪除,認為此條違背憲法言論和表意自由。但因事涉敏感,提案未獲藍營立委支持,甚至還有已簽署提案的藍委撤簽。
綠委邱志偉近日提出“吳斯懷條款”修正提案,不但不是要刪除,反要將適用範圍擴及退役校級軍官,原因就是因為呂禮詩日前在珠海航展說的“中國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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