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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任立委?陸委會:不放棄國籍只能解職
http://www.crntt.tw   2024-12-05 17:14:37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中評社 鄭羿菲攝)
  中評社台北12月5日電(記者 鄭羿菲)陸委會5日主動公布民調,其中74%民眾認為陸配擔任立委等公職,需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表示,按照現在的國籍法規定,就職後1年內沒辦法放棄國籍,就必須解職。

  梁文傑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規定陸配拿到台灣身分證後,經過10年可以參與選舉,但我們的國籍法有特別規定,就職必須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以外的國籍,也就是不能有雙重忠誠的問題,這牽涉到忠誠衝突的問題,所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保障的是陸籍配偶拿到身分證後,可以有參選的權力。

  至於陸配如何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梁文傑指出,過去沒有類似的例子,因此他無法說一定不能放棄,或一定可以放棄,要有人去申請過才知道。

  梁文傑認為,事實上,其他國家也有不准放棄本國國籍的例子,如阿根廷、南美洲幾個國家,假設阿根廷人入籍台灣並選上立委,根據現在的國籍法規定,就職後1年內沒辦法放棄國籍,就必須解職。根據現在的法規,我們只能得到這樣的結論。

  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設“2年條款,排名第15名的陸配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陸籍立委。

  陸委會5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由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回應媒體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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