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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村長勒索綠能公司 檢起訴從處重刑6年
http://www.crntt.tw   2025-08-26 17:02:44
村長林榮慶(左)及李姓總幹事,到綠能公司案場滋擾施工人員。(照片:屏東地檢署提供)
  中評社屏東8月26日電/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長林榮慶等人年初帶人前往村內建置太陽能案場,對施工人員恐嚇並要求回饋金新台幣300萬元,屏東地檢署26日宣布偵結,並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等罪起訴林榮慶等人,並請法院求處林榮慶6年以上徒刑。林榮慶今天表示,一毛錢都沒拿。

  屏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今年初接獲通報,指稱轄區某間綠能光電公司遭地方人士恐嚇滋擾,隨即由主任檢察官蔡佰達、檢察官蕭惠予指揮偵辦,並結合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屏東縣警局內埔分局、東港分局及保五總隊成立專案小組蒐證。

  經數月跟監蒐證,今年7月16日兵分多路前往林榮慶住處與辦公室等6處搜索,扣得通訊紀錄、會議錄音等證物,並約談犯罪嫌疑人4人、證人5人到案。訊後,林榮慶以10萬元交保,其梁姓妻子及社區發展協會李姓總幹事各以5萬元交保,吳姓理事長則以1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該間能源公司承租萬巒鄉私人土地,依法取得建照施工興建室內漁業養殖暨太陽能發電系統,去年9月獲屏東縣府核准開工。林榮慶卻以村長身分,藉口施工擾民、未召開說明會等理由,多次帶人前往工地滋擾,揚言若不支付回饋金將動員抗爭、破壞機具。

  廠商一度被迫協商,從最初300萬元回饋金,談到最後降為150萬元,但款項尚未交付,工程卻因此延宕近一年,損失逾1200萬元。

  檢察官認定,林榮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刑法強制、恐嚇危害安全及無故侵入他人土地等罪,梁姓妻子與社區發展協會李姓總幹事則涉同罪嫌,吳姓理事長則為幫助犯。

  檢方痛斥林榮慶身為地方公職,卻假借職權勒索業者,犯後仍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處6年以上徒刑,其餘被告則建請量處3年6月及1年6月不等刑度。

  林姓村長今天受訪表示,自己一毛錢都沒有拿,未來進到法院會再跟法官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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