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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林岱樺。(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3日電/民進黨籍立委林岱樺涉詐新台幣1473萬元助理費,6月間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根據《菱傳媒》報導,林岱樺曾向大帳房黃麗雪表示:“要選高雄市長...我會成立基金會”,而後基金會就有數百萬元懷疑流向台駐泰國代表處公使董思齊、監察院長陳菊前辦公室主任洪智坤、3間公關公司。林對這些款項是否知情,將是檢調續查重點。
高雄地檢署認定林岱樺涉詐1473萬6549元助理費,6月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有林岱樺“地下總幹事”的通法寺住持釋煌智(俗名洪正威)則涉以林的亡父為名、不實成立“林三郎覺教基金會”,把款項用在選舉用途,被依偽造文書、背信、公益侵占等罪起訴。
林岱樺這波未被認定是公益侵占等罪的共犯,林2024年2月26日曾傳語音訊息給大帳房黃麗雪表示:“岱樺確定要選高雄市長,第1關就是要通過高雄市長的初選,所以我會成立基金會,基金會現在也會有新的新聘的人員,這個人事的處理岱樺全權委託煌智師父”。
林岱樺還指示黃麗雪:“只要煌智師父給你的人名、相關資料及薪資,請你就是…就依照他的給你的訊息的資料來辦理相關的勞健保,謝謝。就是…那現在基金…第2個就是目前看是要用政治獻金專戶去聘,還是用我個人的所得,那第2個就未來基金會成立之後將會全數移到基金會,謝謝”。
檢調認定,林岱樺成立基金會之目的就是為了高雄市長初選,基金會的人事及薪資則全權委託洪正威處理。至於林是否知道洪正威成立基金會涉及偽造文書?基金會款項為何用在選舉,而非申請登記目的“弘揚阿彌陀佛淨土法門”?這波起訴中檢方並未交代,留下伏筆。
在林岱樺下達指示後一個月的2024年3月29日,洪正威即以1000萬元成立“林三郎覺教基金會”,收到多名地方仕紳捐款,包括八馬國際負責人王文欽捐贈1000萬元、高京建設總經理劉勇廷1000萬元、璽橋建設董事長許立經500萬元。善款湧入,不過,支出部分則暗藏玄機。
林三郎覺教基金會以弘揚佛法為宗旨,但現金損益表卻顯示,它曾支付200多萬元給3間公關公司,對象與金額分為“品觀點傳媒科技”62萬8601元、“訊偉電信科技”3萬1998元、“拒絕聯考的小子”作者吳祥輝創辦的“凱恩解方”207萬8000元。
洪正威與這3間公關公司洽談新聞服務合作案,內容包括與林岱樺公開行程與新聞發佈進行合作、媒體建議、新聞露出、林岱樺中秋佳節電話語音問候5萬2780通、選舉服務、3次民調等項目。檢調據此認定基金會的善款並未專用在弘法上,而是遭到洪正威挪用,用以支付林的選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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