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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藍議員黃紹庭詐助理費 判2年緩刑5年
http://www.crntt.tw   2025-07-01 10:16:55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高雄7月1日電/中國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檢方偵結將黃紹庭夫妻及12名助理起訴,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黃紹庭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對於判決結果,黃紹庭表示,所有費用都用於公帑,絕沒中飽私囊,會跟律師商議後續如何捍衛權益。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則表示,黨紀相關問題,依黨內相關規定辦理,交由考紀會研議。

  黃紹庭身兼國民黨中常委,被檢方指控長期詐領助理費,檢調去年9月26日收網前一刻,黃搭機跑到中國大陸,三天後才返台投案。黃當時自錄影片澄清沒有詐領助理費,被檢方聲押獲准後才坦白,並繳回1455萬餘元犯罪所得,高雄地檢起訴黃紹庭夫婦及12名助理,檢察官認為他已坦然認錯,建請法院從輕量刑;起訴後法官諭令黃150萬元交保。

  檢方起訴書指出,黃紹庭2014年12月當選高雄市議員,連任三屆,期間用妻子及十二名助理名義,填載不實文件向高雄市議會辦理申報,等議會撥款後,再交代助理提領並交由黃統籌運用或存入指定帳戶,以支應私人或服務處的開銷,犯罪所得高達1455萬餘元,惡性重大,且於查緝之初散播不實訊息混淆視聽,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配合指證共犯,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高雄地院6月30日下午宣判,依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成立三罪),各判處黃紹庭有期徒刑一年十月、褫奪公權三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並諭知緩刑五年,且應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向公庫支付150萬元;另葉姓人頭助理審理時拒不認罪,依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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