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1日電/山東省紀委監委5月21日通報,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解維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解維俊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組織意識淡薄,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無償接受房屋裝修;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解維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解維俊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