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1日電/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黑龍江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畢寶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畢寶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核發機動車號牌;貪婪腐化、執法犯法,將公安職權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畢寶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畢寶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