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0日電/據新華社報導,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電子印章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正式施行,對電子印章管理和應用活動進行了規範。國家密碼管理局負責人就《辦法》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問:請簡要介紹一下《辦法》制定的背景。
答:電子印章是基於密碼技術和相關數字技術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數據,用於實現電子文件的可靠電子簽名。隨著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深入推進,電子印章在政務活動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應用日益廣泛。同時,由於缺乏國家層面的統籌規範,電子印章仍不同程度存在法律效力不強、管理主體不明晰、標準規範不健全等問題,特別是跨地區跨部門電子印章仍難以互信互認,這些都制約著電子印章功能作用和應用效能的充分發揮。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電子印章管理,推動電子印章深入應用和互信互認,對於構建數字時代信任體系、提升政務服務效能、促進營商環境優化和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2.問:制定《辦法》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在《辦法》的制定過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幾點: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電子印章在內涵界定、法律效力、管理主體、管理職責、管理環節等方面面臨的突出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和解決措施,推動電子印章規範管理、廣泛應用。二是堅持系統觀念。綜合考慮國家和地方在相關領域電子印章管理、系統建設等方面的已有基礎,注重與電子簽名、密碼、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實物印章等方面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範的銜接協調,明確了推進《辦法》落地所需的支撐能力和技術標準要求,統籌電子印章管理與相關領域工作協調發展。三是堅持守正創新。適應數字時代電子文件泛在化應用趨勢對高效便捷的電子印章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吸收借鑒相關領域電子印章管理有效經驗,創新相關制度設計,確保《辦法》能夠有力支撐數字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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