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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葉慶元。(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6月30日電/賴清德29日在“團結十講”第三講提到,台灣沒有代表參與1946年制憲,遭到反駁。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稱,參與的台灣代表是被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所欽點。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律師葉慶元進一步反駁指出,台灣18位代表參加制憲大會,這些人是經台灣省參議會投票產生、經過民意挑選,直言賴清德“不要再拗了”。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葉慶元今天在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召開的記者會中表示,台灣有選出18位代表參加制憲大會,這些人是經台灣省參議會投票產生、經過民意挑選。而台灣省參議會同樣有經過民主機制,其是在1946年4月15日,在台灣17個縣市選出30位台灣省參議員。在之後,由這30位參議員選出制憲大會代表。
“台灣人民是經過民主選舉程序,選出了18位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參與憲法制定”,葉慶元直言,賴清德在昨天“團結國家十講”中,“沒有台灣人民代表參與制憲”的說法,就是一個謊言、假訊息。這些參與的代表是經由民主程序產生,“我想‘總統′不要再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