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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美蘭在群組中發起捐款湊交保金。(中評社) |
中評社台北12月27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26日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求刑28.5年,27日凌晨3時許法院裁定柯以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由於柯文哲交保金額3000萬元數字不小,目前民眾黨中央表示,正在籌措交保金,並不清楚柯文哲胞妹柯美蘭在群組中發起捐錢湊交保金一事,但能理解支持者急切關心的心情,民眾黨也向支持者喊話,柯文哲的保釋金不會從黨部支出。
庭審過程中,法官詢問柯文哲若交保是否會如期到庭。柯文哲回應時提到檢方傳訊的插曲,表示獄中其他人都有收到傳票,“衹有我沒有”,引起全場大笑。當被問到會否潛逃時,柯文哲堅定表示:“我是第三大黨的黨主席,我若烙跑,民眾黨就垮了。”
民眾黨立院黨總召黃國昌在法庭外向支持者說明,雖然柯文哲獲准交保,但“柯文哲不是鄭文燦,現在不可能拖著現金來帶阿北走”,懇請支持者給予時間籌措保金。他強調這不只是為了柯文哲個人,更是為了台灣的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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