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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綠委陳歐珀。(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24日電/民進黨籍前立委陳歐珀涉收賄,被依貪污、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起訴,求刑24年2月。陳歐珀自今年6月4日遭聲押禁見至今已174天,台北地方法院24日裁定陳歐珀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控,不得與同案被告陳妻徐慧諭、其餘同案被告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陳歐珀涉收賄,自6月4日遭聲押禁見,期間經延長羈押禁見至今已174天,今北院裁定陳歐珀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腳環科技監控,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北院報到。
北院指出,陳歐珀於提出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於宜蘭縣宜蘭市,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暨應遵守不得與同案被告陳妻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之行為,亦不得與其餘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
北院說明,另應於每周一、三、五上午9時起至12時前,在如附件所示門牌號碼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一次,定期向北院報到,並配戴電子腳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