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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16日二審貪污罪被改判無罪。(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新竹12月23日電(記者 盧誠輝)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被依貪污罪判有期徒刑7年4月,二審16日宣判大逆轉,改判高貪污罪無罪,高已依法向內政部申請復職。這個改判結果,也等同是讓高虹安滿血復活,更為2026藍白合注入一股強心針,而高有望成為白營最強母雞。
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認定高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2罪,從重依職務詐欺貪污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案經高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高貪污罪無罪,僅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高虹安二審大逆轉無疑是對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協商2026地方選舉的藍白陣營注入一股強心針,在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日前表態“現任優先提名”的基調下,高將成為2026新竹市的藍白“共主”,況且以高在大罷免獲得逾12.4萬張不同意票的氣勢,競選新竹市長連任應無人能敵。
但高虹安也不是可以從此高枕無憂,因高檢署已表態將研議上訴,也讓高案未來有三種可能結果。第一是高檢署若最後放棄上訴,則高案在二審就已判決確定;第二是若高檢署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則高案將終結審理,全案確定。
比較棘手的是第三種狀況,若高檢署上訴後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一旦高院再次改判高貪污罪有罪,不管刑期如何,高就算連任成功也得再次面臨被停職的處分。但因更審通常需要至少1年到2年或甚至更久的時間,因此應不至於影響高虹安競選連任,只是若高案進入更審程序,高若順利連任成功,第2任期能否做完則將存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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