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的新路徑 作者:張溢(茂名),廣東石油化工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區域國別研究院助理研究員;方冰婷(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碩士研究生
【摘要】構建涵蓋南亞、東南亞國家的“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是維護中國西部邊疆安全、推動西部邊疆對外開放、建設周邊命運共同體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必要之舉。該地區密切的佛教文化交流為構建命運共同體提供了新路徑。鑒於此,本文提出以佛教文化為紐帶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以擺脫傳統區域合作機制發展乏力窘境,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閡、以文明互鑒超越文明衝突、以文化紐帶來構建和諧共處的新型區域合作機制,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走深走實。
2023年3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全球文明倡議,倡導尊重世界文明多樣性、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重視文明傳承和創新、加強國際人文交流合作。〔1〕從人文交流維度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上升至國家戰略高度。國內學界對“跨喜馬拉雅”(Pan Himalayan)〔2〕展開多維度研究,但有關文明交流與“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構建的成果仍相對較少。鑒於此,本文探討以佛教文化為紐帶建設“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新路徑。
本文的論述結構如下:第一部分梳理“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建設的相關文獻,並提出研究問題;第二部分從國內、雙邊、地區三個層面分析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的必要性;第三、四部分考察以佛教文化為紐帶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的比較優勢和主要挑戰;第五部分提出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的實施路徑;第六部分是結語。
一、文獻回顧及研究問題
國內學界關於“跨喜馬拉雅”地區的系統研究最早可以追溯至20世紀60年代。受1962年中印邊界衝突影響,國內學者開始對“跨喜馬拉雅”地區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進行研究,但主要局限於印度及南亞研究框架內。2015年“一帶一路”倡議正式提出後,國內“跨喜馬拉雅”研究日益增多。一些學者聚焦“跨喜馬拉雅”的概念辨析、理論建構和自主知識體系建設。如,朱源帥從概念層面對“跨喜馬拉雅”進行概念辨析和歷史梳理,〔3〕同時提出構建“跨喜馬拉雅”地區主義和“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4〕徐君等從知識譜系視角論述建構“喜馬拉雅區域”〔5〕文化領域的知識圖譜,以形成中國語境下的喜馬拉雅區域研究理論。〔6〕楊澤洲以中尼(泊爾)關係研究範式為例,主張推動喜馬拉雅區域研究的自主知識體系建設。〔7〕
另一些學者則關注“跨喜馬拉雅”區域合作。如,戴永紅從區域安全和發展視角指出,中國應以跨喜馬拉雅合作構建中國西部邊疆安全體系。〔8〕楊明洪從區域經濟合作視角指出,中國應構建“環喜馬拉雅經濟合作帶”。〔9〕劉錦前分析“環喜馬拉雅”區域經濟合作現狀、影響因素,並提出區域發展新路徑。〔10〕朱雄關等提出構建跨喜馬拉雅能源命運共同體。〔11〕還有一些學者從人文交流視角探討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如,肖珺提出構建“跨喜馬拉雅地區”跨文化傳播共同體。〔12〕秦永紅以“文化戍邊”理論探討文化交流與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屬於“跨喜馬拉雅”地區一部分)建設。〔13〕孫喜勤指出,文明交流互鑒為“跨喜馬拉雅”共同體構建提供了突破口。〔14〕
總體來看,國內學界對“跨喜馬拉雅”研究的關注度正在持續上升,但缺乏文明交流視域下的深入分析。基於此,本文探討構建以佛教文化為紐帶的“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的必要性、比較優勢、主要挑戰及實施路徑。本文的核心問題是“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是否需要構建?為何要以佛教文化為紐帶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如何構建?
二、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的必要性
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有兩重必要性。對中國而言,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不僅可以為西部邊疆地區對外開放提供重要機遇和合作平臺,還可以從源頭上阻止“三股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滋擾,維護西部邊疆社會穩定,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同時,有助於改善中印(度)關係;深化中巴(基斯坦)和中巴阿(富汗)安全合作,平衡美國在阿巴地區軍事影響力;拓展對緬(甸)合作,維護西南能源通道安全;鞏固中尼友好關係,夯實中不(丹)接觸基礎,拓展南亞影響力。此外,“一帶一路”旗艦項目——中巴、中緬經濟走廊均位於“跨喜馬拉雅”地區,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能夠成為深入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周邊命運共同體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抓手。
對地區國家來說,“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聚焦文化交流與和諧共存,能夠對沖該地區地緣經濟和地緣政治競爭;促進地區融合,顯著提升“跨喜馬拉雅”地區在亞太地區的戰略地位;推動域內國家加強政策協調和務實合作,共同應對恐怖主義等非傳統安全威脅;促進域內國家以“抱團”方式抵禦美國的干涉壓力和滲透風險。
三、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的比較優勢
從人文交流視角出發、以佛教文化為紐帶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具有比較優勢。一是人文交流在命運共同體建設中的地位越來越高,佛教文化“走出去”日益頻繁。2015年出臺的“一帶一路”倡議將人文交流作為民心相通的重要內容。2019年5月舉行的亞洲文明對話大會進一步提出要加強文明互學互鑒,夯實共建亞洲命運共同體、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人文基礎。2023年3月習近平主席提出全球文明倡議。2024年6月,由中國與其他82個國家提出的“文明對話國際日”提案獲聯合國大會通過。2025年7月,習近平主席向全球文明對話部長級會議致賀信時強調,踐行全球文明倡議,推動構建全球文明對話合作網絡。〔15〕
“跨喜馬拉雅”地區匯集了中、印兩大世界文明古國,域內國家在歷史上文化聯繫密切。同時,該地區也是世界上文化形態最為豐富的地區之一,不僅誕生了佛教和印度教等主要宗教,也是伊斯蘭教、基督教和少數民族宗教傳播的區域。正因如此,肖珺認為“跨喜馬拉雅”地區是一個多元文化匯聚且保持歷史交往和當下互動的文化生命體,是一個具備建立多元文化共同體的地理空間。〔16〕特別是該地區囊括佛教信仰最早和最多的國家,比如中國、緬甸、斯里蘭卡、尼泊爾和印度〔17〕。早在東漢時代,佛教就通過古印度(時稱“天竺”)高僧攝摩騰和竺法蘭傳入中國,並在魏晉和南北朝時期迎來鼎盛景象。此後,該地區僧侶和信眾通過官方資助或民間自發方式進行佛教傳播。佛教開始成為該地區文化交流的核心,並在促進區域文化融合中發揮了獨特作用。頻繁的佛教傳播使得域內國家對佛教文化的認同超越國界,並初步塑造了以佛教文化為主的區域文化。這種文化凝聚力既增添域內國家加強文化交流的動力,又培育這些國家的區域意識。隨著佛教傳播的持續,這種區域意識不斷鞏固。
這種文化多樣性確保了域內文化活力和文化交流動力。著名的古絲綢之路(簡稱“絲路”)就與佛教初傳有著不可忽視的聯繫。〔18〕一方面,佛教通過絲路傳入中國,絲路成為佛教在“跨喜馬拉雅”地區傳播的重要載體,確保了佛教傳播的可持續性;另一方面,絲路因佛教傳播而聞名於世。正因如此,“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後,佛教成為中國與“跨喜馬拉雅”國家強化人文交流的重要紐帶,並被外界稱之為中國的“佛教公共外交”〔19〕。
在“一帶一路”倡議推動下,中國與斯里蘭卡、緬甸和尼泊爾的佛教交流顯著增多。南傳佛教高峰論壇於2016年在雲南西雙版納舉行,成為全球首次舉辦的高規格南傳佛教學術研討會。博鰲亞洲論壇自2015年起開始舉辦宗教分論壇,邀請包括佛教在內的各宗教派別代表參會,促進亞洲宗教文化交流和文明互學互鑒,至今已舉辦十一屆。世界佛教論壇每3-4年舉辦一次,至今也已舉辦六屆。2024年的第六屆世界佛教論壇通過《雪竇山宣言》,進一步推動佛教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積極作用。2025年舉辦的第十屆南海佛教圓桌會簽署《第十屆南海佛教圓桌會倡議書》。佛教“走出去”和“引進來”不斷加速,有力促進了“跨喜馬拉雅”地區的佛教文化交流。佛教交流的回暖為中國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提供了思想源泉和文化根基,是域內相關國家共建命運共同體的主要文化紐帶。〔20〕
二是現有區域合作機制效能遞減,亟須進行模式創新。現有區域合作機制主要有三類:一是應對共同威脅的集體安全機制;二是促進經濟利益的地區合作機制;三是既應對共同威脅,又促進經濟合作的共同體機制。第一類的典型代表是北約,建立在應對共同威脅基礎上,具有強烈的排他性,容易引發地區安全競爭。這種機制還可能因共同威脅削弱或消除,而面臨“衰退”或“崩盤”風險。如,美國總統特朗普多次因防衛費分攤不均威脅退出北約,還因揚言“吞併”格陵蘭島導致北約裂痕擴大。
第二類合作機制很多,包括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等多邊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安排。這類機制建立在經濟利益基礎上,以提升經濟相互依賴和降低合作成本來維繫多邊合作。但隨著區域內成員國之間比較優勢的逐漸縮小及對大國經濟依賴的加深,成員國從合作機制中獲取的收益有可能逐步遞減,且安全風險有可能上升,機制有可能進入發展乏力的“瓶頸期”。如,特朗普曾威脅終止《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並最終重新談判達成《美墨加協定》。第三類的範例包括歐盟和東盟,既通過集體防禦應對安全威脅,又促進域內經濟自由流動。但歐盟和東盟都深受成員國內部矛盾和應對外部挑戰不力的困擾。
鑒於現有區域合作機制的各種不足,“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致力於打造以佛教文化為紐帶的新型區域合作機制。該機制以佛教文化為紐帶,以培育區域共有文化和區域合作意識為主要任務,讓文化元素引領命運共同體建設。正如學者張蘊嶺所言,與靠制度建設起來的歐洲共同體相比,中國設想的“周邊命運共同體”尤其倚重理念,或者說其本質就是一種共生理念。〔21〕由於人文交流的參與主體更加多樣,價值觀更加多元和富有彈性,觀念性的互動更多,追求國家利益的傾向更弱,更容易避開現有國際結構下國家間的利益對抗。〔22〕因此,以佛教文化為紐帶構建“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既能夠避免域外國家的戰略猜疑和可能抵制,也能夠降低內部矛盾的負面影響,還可以克服因共同利益削弱而導致合作機制弱化的窘境。
更為重要的是,與以共同威脅和經濟利益為基礎構建的高度組織化的區域合作機制不同,“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不尋求建立利益導向型和高度組織化的多邊合作機制,而是一個以文化相互學習、相互借鑒為核心,以經濟和安全依賴逐步加深為補充的多層次、鬆散型多邊合作機制。簡言之,“跨喜馬拉雅”命運共同體嘗試以文化融合來回應“文明衝突”,以文化紐帶來構建和諧共處的新型國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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