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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加強與香港聯動發展的挑戰與機遇
http://www.crntt.tw   2026-03-10 17:48:54
  中評社╱題:海南自貿港加強與香港聯動發展的挑戰與機遇 作者:梁海明(香港),海南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院長、絲路智谷研究院院長;胡玲玲(海南),海南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副研究員、通訊作者

  【摘要】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貿港全島封關運作,標誌著中國制度型開放進入新階段。習近平總書記一年內兩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海南自貿港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的聯動發展。作為大灣區的核心城市,香港在瓊港兩地合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兩個區域的聯動發展提供了關鍵指導。本研究通過人工智能模型、大數據分析和實證案例等方法發現,瓊港合作面臨包括區域發展差距、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制度銜接不足和產業鏈協同深度不足等六個挑戰。機遇方面,香港具備“超級聯絡人”+ “超級增值人”優勢,海南自貿港享有“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紅利。結合國家“十五五”規劃高水平開放目標,兩地可在七個領域深化聯動,形成“超級合夥人”關係,共同服務國家“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海南自由貿易港在2025年12月18日正式啟動全島封關運作,這是中國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里程碑。2025年11月頒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高標準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以及促進區域聯動發展,深化跨行政區合作,健全區域間規劃統籌、產業協作、利益共享等機制。同時強調,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加強港澳與內地經貿、科技、人文等合作①。

  在2025年11月和202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兩赴海南自由貿易港視察並聽取工作彙報,均明確要求海南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聯動發展。香港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在推動海南自貿港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聯動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這既為瓊港未來深化合作指明了方向,也充分體現瓊港兩地聯動發展是國家戰略佈局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②③。

  自2020年《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頒佈以來,瓊港合作成果顯著。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7月,香港在瓊新設港資企業纍計達3470家,占海南新設外資企業總數的42.4%;纍計實際使用港資882.6億美元,占海南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 74.7%。2025年1-7月,海南新設港資背景外資企業382家,同比增長7.3%;實際使用港資約118.72億元人民幣,同比激增99.3%,為兩地深化區域協同、聯動發展奠定堅實基礎④。香港作為大灣區的核心城市,與海南自貿港的聯動發展不僅是區域合作的重要實踐,也為探索更高水平的跨區域合作和聯動提供有力支撐。

  一、理論框架和文獻綜述

  (一)研究的理論框架

  跨區域合作的主要理論依據之一為區域協同發展理論。根據新區域主義理論,鄰近區域可通過多層次、多主體的合作,實現共同發展,且合作範圍不僅涉及經濟一體化,也涉及社會、文化和政治等多領域的深層互動⑤。以區域一體化為核心的中國區域協調發展框架,強調推動東、中、西部和東北四大區域的協調發展,致力於打破區域壁壘,促進要素流動,以此縮小區域間的發展差距⑥。同時,區域經濟學和“交通經濟帶”等理論,聚焦於沿地理走廊或特定區域(如長江經濟帶、海上絲綢之路等),通過基礎設施互聯、產業分工協作,促進沿線地區共同繁榮。中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各地區自然資源稟賦差別之大在世界範圍內罕見,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在《新形勢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思路和舉措》中指出,“不能簡單要求各地區在經濟發展上達到同一水平,而是要根據各地區的條件,走合理分工、優化發展的路子”⑦。這些理論和重要論述皆顯示,區域間的聯動發展可通過資源要素合理、優化配置和跨區域政策協同,促進共享共贏的發展態勢。

  制度型開放理論是對開放戰略的新概括,該理論強調開放應更多聚焦於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層面的對接與完善。自中國2001年加入WTO以來,對外開放路徑逐步從單純降低關稅壁壘轉向主動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修訂完善國內法律法規、提升治理水平。這一轉變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得到明確,提出“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⑧。新一代自由貿易港建設(以海南自貿港為代表)正是制度型開放的生動實踐:通過先行先試高標準經貿規則,實現投資、貿易、金融監管等領域的制度創新,營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

  根據瓊港兩地發展的實際,通過區域協同發展理論、區域經濟學、“交通經濟帶”和制度型開放理論,構成本研究的分析框架:一方面揭示瓊港在地理、產業、功能等的互補關係;另一方面則闡釋瓊港在規則對接、營商環境、制度兼容性等的協同邏輯,為推動兩地聯動發展提供理論支撐。

  (二)文獻綜述

  區域發展的不均衡現象是長期存在的一種動態過程,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克魯格曼的“核心-邊緣垂直聯繫模型”(CPVL模型),為區域聯動提供了空間集聚的分析框架,揭示了集聚效應與區域分工的內在邏輯⑨。貝蒂·俄林的要素稟賦理論則強調區域間資源稟賦差異對貿易與要素流動的驅動作用,為區域間的產業互補與合作提供理論支撐⑩。威廉·阿瑟·劉易斯的二元經濟理論,則進一步分析了城鄉聯動路徑,強調勞動力轉移機制對區域協同的關鍵作用⑪。

  國內學術界對此也進行了深入的探索。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遲福林提出,海南自貿港與粵港澳大灣區應通過“兩個總部基地”建設,形成與東盟市場聯通、產業融合的樞紐功能⑫。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王珺指出,稅收激勵、數字貿易平臺建設和行業協會聯動是釋放“1+1>2”效應的關鍵⑬。

  在政策應用研究方面,裴廣一、黃光於基於波特鑽石模型,提出兩地應通過制度集成創新(如稅收優惠、跨境資金流動便利化)打造世界級產業集群⑭。李卓彬建議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區域投資基金和跨區域大數據平臺,強化政策聯動⑮。昌道勵等指出,海南自貿港的“零關稅、低稅率”政策具有全球競爭力,需與大灣區的產業鏈優勢結合⑯。

  但需要指出的是,現有的相關研究,大多聚焦於單一學科或者單一區域內部,對於跨區域聯動發展的系統分析和研究仍有改進和完善空間。尤其是在國家“十五五”規劃實施期間,一方面是既要應對中美博弈加劇,又要面對全球經貿規則重塑等的外部衝擊;另一方面,還需要面對跨區域之間的區域差異和現實約束等的內部問題,致使推動區域聯動發展面臨新問題、新挑戰。

  二、瓊港聯動發展的挑戰

  (一)區域差距帶來的現實約束 

  推動瓊港聯動發展面臨的首要挑戰是區域差距。海南自貿港與香港無論是在GDP總量、人均GDP水平和產業結構,還是對外開放程度和國際化程度,整體約有10倍的落差。且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經貿中心和航運中心的香港,已是高度發達經濟體,而海南自貿港仍處於經濟轉型發展和制度創新初期階段,瓊港兩地的整體差距,使得兩地的聯動發展面臨“非對稱性”挑戰。

  (二)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不確定性

    從當前到國家“十五五”規劃實施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全球單邊主義抬頭、地緣衝突頻發以及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的重塑,為區域合作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推動瓊港聯動發展,既要思考如何應對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重塑中的安全問題和國際金融市場波動等外部挑戰,也要注重協調跨區域間的政策、整合資源和制度上的創新,才能持續地促進兩地聯動發展。

  (三)制度銜接不足,規則兼容待深化

  目前海南自貿港與香港在法律體系、監管規則等方面未能實現對接融通。儘管海南已單向認可部分香港的職業資格,但商事法律、仲裁執法及金融監管領域的規則對接,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未來若能通過創新協調機制,促進兩地法律規則與監管標準的銜接,將是解決各類制度障礙的關鍵環節。

  (四)產業鏈協同、聯動不深,分工合作待拓展

  雖然瓊港兩地產業有較大互補潛力,但產業聯動深度仍有不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經貿中心和航運中心,製造業占比偏低;海南雖擁有自貿港的政策紅利與土地資源優勢,但與香港製造業的銜接,尚處於初期階段。瓊港未來要加強聯動發展,需要加強在產業鏈上下游的分工合作,以此形成跨區域產業集群。

  (五)要素流動受阻,資源配置待優化

  瓊港在人流、資金流、貨流和數據流等仍面臨壁壘。一是兩地人才流動受限於出入境管理和人才資格認定;二是受限於內地金融政策的開放程度,資金流在兩地流動並不十分暢通;三是瓊港在自貿和免稅領域存有差距,例如,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後僅約74%的商品實現“零關稅”,香港貨物除了極少數應課稅品外,基本免稅通行;四是因內地互聯網相關法律限制,令兩地跨境數據傳輸面臨障礙。此類問題均削弱了瓊港聯動發展的推動力。

  (六)聯動機制待完善,合作落實待加強

  瓊港的聯動機制才剛起步。兩地雖在2025年初簽署了《海南省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合作備忘錄》,將在金融、經貿和跨境數據等五個領域加強聯動,以及達成13項合作共識,但大多為框架性協議,不僅離真正落地取得成果還有一段距離,且兩地政府當前也暫未設立政府間的對接協調和落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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