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的進展與挑戰” 作者:彭念(茂名),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區域國別研究院院長\外國語學院教授、華南理工大學印度洋島國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博導;劉伊美(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碩士研究生
【摘要】印尼高度認同中國提出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和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積極與中國共同構建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在經濟領域,兩國經貿往來顯著增多、經貿規模穩步擴大;在政治領域,兩國高層互訪日漸頻密、政治互信不斷加深;在軍事領域,兩軍安全合作逐步展開,軍事關係有所拉近;在人文領域,兩國人文交流日益緊密,民心相通不斷深化。儘管如此,兩國在貿易投資、戰略對接、民心相通等關鍵領域也面臨挑戰,制約了命運共同體建設的深入推進。未來,雙方應在貿易投資、“一帶一路”、藍色經濟等領域深化合作,加速推進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為地區和平與世界穩定增添更多確定性。
2013年3月23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俄羅斯莫斯科國際關係學院發表演講時,首次面向世界提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2019年4月,習近平主席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成立70周年時,首次提出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豐富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科學內涵,為各國共護海洋安全、共促海洋發展、共商海洋治理明確了方向。〔1〕
作為與中國命運與共的友好鄰國,以及地處太平洋和印度洋連接處的重要海洋國家,印度尼西亞(以下簡稱“印尼”)主動回應人類命運共同體和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兩國共建命運共同體取得積極進展,但也面臨現實挑戰。有鑒於此,本文對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的建設進展、面臨問題進行深入分析,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以期助力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
一、印尼對命運共同體的認知與回應
(一)印尼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認知與回應
印尼是東南亞最大的經濟體和人口大國,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重要的戰略地位。這是印尼高度重視人類命運共同體和參與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客觀基礎。作為東盟“領頭羊”,印尼不僅積極促進東南亞地區整合,還主動推動全球南方合作,以實現“黃金印尼2045”願景(建立一個主權、先進、公平和繁榮的印度尼西亞)。〔2〕人類命運共同體所提倡的國際合作與共同發展等理念,與印尼追求全球南方國家身份和擴大地區及國際影響力的外交戰略目標高度契合,因而得到印尼的高度讚揚。印尼認同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中所倡導的和平、合作、包容、融合等價值觀,強調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與理解。〔3〕 印尼也認識到,在人類命運共同體框架內加強國際合作,可以更好地應對全球性挑戰,實現全球共同發展。
基於這種認知,印尼同意與中國構建具有地區和全球影響力的命運共同體,並通過政策支持和實際行動積極推動相關倡議落實。在2024年與中國領導人的兩次會晤中,印尼均明確表示支持中國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和全球文明倡議,並願與中方共同推動這些倡議落地實施。2025年5月,印尼總統普拉博沃在與中國總理李強會晤後,強調推進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兩國還在共建“一帶一路”框架下實施多項標誌性基建項目,如雅萬高鐵、爪哇7號電站等,顯著改善印尼民生,同時架起文化互鑒橋樑。〔4〕印尼還積極參與區域合作,支持東盟在區域架構中的中心地位,並與中國共同推動南南合作,為全球治理體系改革貢獻力量。通過參與人類命運共同體實踐,印尼不僅提升國際影響力,還為全球南方國家團結合作提供示範。
(二)印尼對海洋命運共同體的認知與回應
印尼地處太平洋與印度洋連接處,海洋對其國家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經濟方面,海洋為印尼提供豐富漁業資源,使後者成為印尼重要的經濟產業之一。在戰略方面,印尼扼守巽他海峽等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國際海峽,多達三條繁忙的國際航線穿越印尼周邊海域,對全球海運貿易和戰略物資運輸具有重要影響。在安全方面,漫長的海岸線和眾多島嶼使印尼面臨海上安全威脅。因此,印尼亟待加強海洋防禦力量,保護國家海洋主權,維護國家海洋權益。這是印尼高度重視海洋命運共同體和參與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客觀基礎。
在實踐中,印尼認同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積極參與區域海洋合作,推動海洋可持續發展。首先,印尼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強調公約在解決海洋劃界問題和維護海洋秩序中的核心地位,主張按照公約原則處理海洋爭端。〔5〕印尼在海洋爭端領域堅持對話合作而非武力對抗,與海洋命運共同體中的和平解決爭端理念相符。其次,印尼總統佐科2014年提出“全球海洋支點”戰略,強調積極開展與其他國家的海洋合作,減少非法捕撈、領土爭端、海盜、海洋污染等糾紛。〔6〕這與海洋命運共同體強調海上合作和藍色經濟發展理念相契合。印尼還發佈《東盟海洋展望(AMO):印度尼西亞關於加強東盟全面海洋合作的倡議》,參與東盟主導的海洋合作機制,推動區域海洋治理,提升印尼在海洋事務中的整體協調合作能力。這與海洋命運共同體重視海洋治理理念一致。
再次,印尼大力發展港口、航運等海洋基礎設施,推動海上互聯互動,在助力印尼自身海洋經濟發展的同時,為區域和全球海洋合作提供便利條件,符合海洋命運共同體中共同發展目標。印尼還與中國積極開展海洋合作,共同推動海洋經濟、科研、生態保護、海上安全等領域的發展,為構建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奠定合作基礎。2024年,兩國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關於共建“一帶一路”倡議與“全球海洋支點”構想對接框架下的合作規劃》,共同致力打造更多海上亮點,進一步推進海洋命運共同體建設。〔7〕
二、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最新進展
(一)經貿往來顯著增加、經貿規模穩步擴大
印尼是“一帶一路”的重要貿易中心,為中國相關產業提供鎳、銅、煤等關鍵礦產資源。2024年,中國與印尼雙邊貿易額達到1478億美元,同比增長8.5%,中國連續12年穩居印尼第一大貿易夥伴地位。據印尼統計數據顯示,中資企業在印尼投資項目達2萬多個。2024年,中國內地對印尼投資達81億美元,僅次於新加坡和中國香港。超過1000家中資企業在印尼開展業務,涵蓋能源、通訊、電力、互聯網等多個領域。〔8〕2025年10月,印尼駐華大使周浩黎表示,近年來兩國在經貿、投資、基礎設施及數字經濟等領域的務實合作成果顯著,顯示出強勁的互補優勢與廣闊的發展前景。〔9〕
兩國還出臺優惠政策促進雙邊貿易和相互投資增長。2019年4月,雙方簽署“區域綜合經濟走廊建設”合作規劃等重要合作文件,開啟兩國共同推進“一帶一路”和“全球海洋支點”建設的新征程。2023年1月,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對印尼正式生效,兩國簡化海關程序,放寬報稅政策,實施關稅減免優惠,有力地推動兩國貿易發展;同年10月,雅萬高鐵開始商業化運營,成為中國與印尼共建“一帶一路”的典範。〔10〕該項目帶動沿線地區旅遊業、製造業和服務業發展,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助力印尼打造“雅萬高速鐵路經濟帶”;11月,兩國簽署價值100億美元合作協議,涉及食品、新能源、技術和生物技術等領域。〔11〕2025年10月,兩國再次簽署9項貿易合作協議,涵蓋綠色能源、垃圾能源處理、汽車出行生態系統、智能水產飼喂系統及印尼咖啡採購等領域。
(二)高層交往日益密切、政治互信不斷加深
2022年11月,習近平主席與印尼總統佐科會晤,雙方就加強中國印尼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和共建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達成重要共識。〔12〕2024年2月,普拉博沃當選為印尼新任總統,延續對華友好政策,繼續推進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同年4月,普拉博沃強調,印尼願落實好構建兩國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共識。同年8月,中國印尼雙邊合作聯委會機制第五次會議舉行,雙方強調在兩個元首戰略引領下,中國印尼政治互信持續深化。11月,普拉博沃開啟任內首次訪華行程,推動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取得新進展。
2025年4月,習近平主席同普拉博沃總統互致賀電,慶祝中國與印尼建交75周年,強調雙方將攜手構建具有地區和全球影響力的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同月,中國印尼外長防長“2+2”對話機制首次部長級會議舉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指出,這是中國在全球建立的第一個部長級“2+2”機制,標誌著兩大鄰國、兩大新興經濟體和兩個發展中大國的戰略互信和政治安全合作開啟新篇章。〔13〕9月,普拉博沃在平息國內騷亂後專程來華出席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活動。他強調對華關係是印尼外交政策的重中之重,兩國關係處於歷史最好時期,期待推動兩國關係取得更多成果。〔14〕
(三)安全合作逐步展開,合力應對安全挑戰
自普拉博沃當選為印尼總統以來,中國與印尼的安全合作快速推進。2024年11月,普拉博沃訪華期間,雙方將兩國合作格局由“四輪驅動”升級為“五大支柱”,增加安全合作為第五大支柱。〔15〕安全合作成為中國印尼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支撐。2025年4月,中國印尼外長防長“2+2”對話機制首次部長級會議舉行,雙方安全合作邁入機制化新階段。
雙方還通過軍事交流、聯合演練、武器採購等多種方式合作維護地區和平穩定。2024年12月,中國與印尼聯合開展“聯合自然災害救援”實兵演練。2025年1月,印尼海岸警衛隊司令伊爾萬西亞率團訪華,深化雙邊海上合作,共同維護海上安全。同年10月,印尼國防部長沙弗里稱,印尼將採購至少42架中國造J-10C戰鬥機。〔16〕這將是該國首次購買非西方國家飛機,標誌著中國印尼安全合作取得重大突破。此外,兩國還通過中國-印尼海上合作技術委員會推動海洋科研、航行安全、海洋經濟等領域合作,還在應對氣候變化、共同打擊跨國犯罪、應對金融風險等非傳統安全領域開展合作。
(四)人文交流規模擴大,民心相通更顯成效
2015年,中國與印尼啟動副總理級人文交流機制。這是中國與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之間首個副總理級人文交流機制,也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後,中國與沿線國家建立的首個人文交流機制。〔17〕2021年,兩國將原有的政治安全、經濟、人文三個副總理級機制整合,建立中國印尼高級別對話合作機制。2024年4月,該機制舉行第四次會議。印尼希望在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加強對華合作,中國則強調要密切人文交流,增進民心相通,夯實兩國關係發展的社會基礎。〔18〕
兩國還通過簡化簽證政策,便捷人員往來。2025年6月,中國正式實施“東盟簽證”,為符合要求的印尼等東盟國家商務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審發5年多次、停留期最長為180日的相應類別來華簽證。中國還對印尼等東盟6國實施240小時海南過境免簽政策,以及桂林、西雙版納、廣東免簽入境政策。2025年4月,中國駐印尼大使王魯彤表示,以兩國建交75周年為契機,雙方將在優化簽證便利措施、增加直航航班、推動教育與文化交流、促進旅遊合作及加強經貿往來等方面推出具體舉措,促進中國印尼民心相通。〔19〕
三、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儘管中國印尼命運共同體建設取得顯著進展,但在貿易投資、戰略對接、民心相通等關鍵領域也存在挑戰,制約命運共同體建設的深入推進。
(一)貿易結構不對稱,對印尼投資阻力增大
在貿易領域,印尼對華出口產品主要為礦產品、金屬製品等資源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產品,中國對印尼出口產品主要是機電產品和技術密集型產品。這種出口產品種類差異導致雙方貿易結構不對稱。一方面,印尼依賴中國的技術密集型產品,但這反過來又制約印尼的製造業轉型,使得印尼對外出口技術密集型產品的能力下降;另一方面,印尼又對向中國出口資源密集型產品形成一定程度的依賴,減弱印尼經濟的抗風險能力。正如印尼媒體所言,印尼依賴從中國進口的商品與其擴大出口的目標相違背。這種差距造成經濟失衡,且依賴資源出口的模式難以支撐印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
在投資領域,中國對印尼的基礎設施投資較多。此類項目存在工期長、成本高、回本週期長等特點,不僅增加中國企業投資風險,還容易引發印尼對債務問題的擔憂。此外,隨著中國投資大量湧入,印尼國內也出現經濟民族主義傾向,阻礙中國對印尼投資長遠發展。如,印尼國內已出現要求中國企業增加工資的罷工潮、要求政府出臺原礦對華出口禁令等。
中國對印尼礦產投資也觸發社會環境問題,引起當地民眾不滿。有印尼專家指出,特別是在鎳礦開採及加工領域,印尼需要解決勞動條件和環境影響問題。〔21〕目前,少數幾家中資企業控制著印尼鎳加工業約四分之三的主要冶煉廠和合資企業。該行業對煤炭發電的嚴重依賴也因其對環境的負面影響而受到印尼國內外批評,包括溫室氣體排放、空氣和水污染、當地生態系統退化。印尼經濟與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畢什瑪透露,中資企業對印尼鎳礦的“過度開採”遭到當地民眾的強烈反對。主要原因是企業對環境標準、安全事故和居民安置的負面影響關注不夠,從而使得當地民眾對中資企業的健康和安全標準產生擔憂。〔22〕印尼前副總統卡拉也曾指出,印尼近90%的鎳工廠都由中資企業控制,印尼生產的鎳零部件幾乎全部出口到中國。這不僅使得印尼無法從中獲益,還造成印尼對中國技術的依賴。〔23〕
印尼還認為,中國對印尼投資的部分項目未能實現技術轉讓,導致印尼未能充分吸收中國企業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例如,在一些製造業項目中,由於中國企業技術轉讓不到位,印尼當地企業難以掌握核心技術,無法實現產業自主發展,進而影響中國投資對印尼經濟的帶動效應。並且,由於印尼技術工人較少,中資企業更傾向於引進中國勞工。這雖然在短期內解決了用工問題,卻不利於印尼當地就業的增加和勞動力素質的提升。〔24〕此外,雖然RCEP的實施將進一步降低中國與印尼之間的關稅,促進商品和服務在中國與印尼之間的自由流動,但也增加印尼本土企業面臨的競爭壓力,特別是家具和紡織品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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