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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聯大2758號決議歷史法理鐵證如山
http://www.crntt.tw   2025-10-12 00:11:27
  中評社香港10月12日電(評論員 楊流昌)10月10日,台灣當局領導人在“雙十”講話中,再度拋出“要求中國停止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等言論,聲稱要“維護現狀、守護台海和平”。該表述看似冠冕堂皇,實則是對歷史經緯的刻意曲解、對國際共識的公然挑戰,更暴露出其借“和平”之名行分裂之實的本質。值此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台灣光復80周年之際,有必要以史為據、以法為綱,廓清迷霧,重申國家統一的歷史必然與現實邏輯。

  台灣屬於中國的事實,是歷史與法理的雙重鑄定

  台灣問題的核心,從來不是“民主對抗威權”,而是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的歷史遺留問題。從歷史維度看,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公元3世紀三國時期,東吳船隊已抵達台灣;12世紀宋朝設澎湖巡檢司管理澎湖與台灣;1684年清朝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1895年,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強行割占台灣,開啟長達50年的殖民統治;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日本投降書》明確接受《波茨坦公告》,台灣正式回歸中國版圖。這些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共同構成台灣屬於中國的法律基石。

  從國際法層面看,1971年聯大第2758號決議明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這一決議從政治、法律與程序上徹底解決了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是對一個中國原則的權威確認,更是二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台灣領導人所謂“扭曲聯大決議”的說法,既違背歷史事實,也無視國際共識,本質上是對二戰勝利成果與國際法治精神的消解。

  “維護現狀”的偽裝下,是台獨分裂的現實風險

  台灣領導人講話中反復強調“維護現狀”“守護和平”,但稍加辨析便知其邏輯矛盾。所謂“現狀”,本應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現狀,而非台獨分裂勢力試圖製造的“兩國論”現狀。近年來,民進黨當局操弄“去中國化”教育、推動“漸進台獨”政策,同時勾連外部勢力頻繁進行軍事挑釁,甚至將台灣青年納入所謂“後備力量”體系。這種種行徑,哪里是在“維護和平”?分明是將台灣推向“兵凶戰危”的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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