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近期,奢侈品品牌路易威登(LV)訴茉莉奶白商標侵權案一審宣判,後者被判賠1030萬元。訴侵權的核心理由,是LV認為茉莉奶白的商標與己方注册的四葉花圖案高度相似。
消息一出,引發不少熱議。有網友指出,LV四葉花圖案存在至今100多年,但與之高度相似的中國傳統柿蒂紋、寶相花紋已有千年歷史。這中間的侵權與知識產權保護,到底該如何界定?
法理邏輯 侵權成立
從法理上看,法院一審認定侵權成立有其內在邏輯。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熊琦介紹,我國商標法遵循先申請、重使用、看顯著性的客觀標准。本案中,LV四葉花雖在視覺上與寶相花、柿蒂紋有關聯,但經藝術化再創作後,與品牌視覺體系深度綁定,又經持續使用和宣傳,獲得了公認的顯著性,多年前其在中國依法注册為有效商標,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就好比“蘋果”本是水果,耐克標志也只是“對勾”,但經相關公司長期商業使用後,極具辨識度。
專家表示,從這個角度看,茉莉奶白將涉案圖案用於店鋪招牌、產品包裝等商業場景,屬於典型的“商標性使用”。由於其商標未獲確權,按商標法“注册在先”原則,本次判決有明確法律依據。而且,商家明知有關圖形商標申請多次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仍大規模使用,存在主觀故意。
有人問,LV注册的是箱包商標,奶茶品牌為啥不能用?
這是因為,依據我國商標法關於馳名商標的特別保護條款,即便分屬不同商品類別,只要構成對馳名商標的複制、摹仿且足以誤導公衆,就可能構成侵權。LV已在餐飲等領域進行過商標布局,在餐飲類商標上有權利依據。綜合這些條件,法院判定侵權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