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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問LV訴茉莉奶白商標侵權案
http://www.crntt.tw   2026-07-14 16:15:56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近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路易威登馬利蒂(以下簡稱“LV”)訴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茉莉奶白”)及吳中經濟開發區東俠飲品店商標侵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葉花卉圖形侵害了LV旗下7件圖形注册商標專用權,判令茉莉奶白主體公司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30萬元,合計1030萬元。

  該案判決一經披露,迅速引發網友熱議。大衆普遍存在多重困惑,四葉花是一種自然花卉,為何能成為被法律保護的商標?分屬不同行業為何構成侵權?借鑒自然元素、一般性設計風格或知名商標等可能帶來哪些風險?對此,央廣網記者采訪知識產權領域專家、律師等,就茉莉奶白與LV商標侵權案進行解讀。

一問:為何自然花卉能成為被法律保護的商標?

  上述判決書披露後,有網友質疑,四葉花是一種自然花卉,這種自然界隨處可見的花,憑什麼被一家公司獨占?

  “法律保護的不是自然界的一朵四葉花,而是這朵花作為標識經過長期使用所積累的商業信譽和品牌價值。”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龍文懋說,我國實行的是商標注册取得制度。一般情況下,一個商業標識只要符合商標法規定,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注册,就能够取得商標專用權,依法獲得排他性保護。因此,即便四葉花來源於自然界,屬於公共領域元素,也并不意味著不能成為商標。關鍵在於它是否能够發揮識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作用,也就是商標法所強調的顯著性。

  所謂顯著性,可以簡單理解為消費者看到這個標識後,能够想到某一個特定的經營者或特定來源,而不僅僅想到一種自然事物。

  龍文懋表示,本案中,LV長期將四葉花圖案作為品牌的重要標識,持續、大量地使用於皮具、箱包、服飾等商品上,經過長期市場經營,已經使消費者形成穩定的品牌聯想。從商標法上講,這種識別能力既源於該商標固有的顯著性,也源於LV長期的使用行為使該商標獲得更強的顯著性。因此,該商標依法受到商標法保護。

  關於是否構成商標侵權,龍文懋表示,司法實踐通常重點考察涉案標識使用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及是否足以導致相關公衆產生混淆。

  所謂商標使用,是指將某一標識作為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品牌標識來使用,而不是僅僅作為一種普通裝飾。簡單來說,就是看行為人是不是把這個圖案當成自己的品牌標識在使用。

  龍文懋稱,本案中,涉案四葉花圖形不僅出現在產品包裝上,還廣泛用於門店招牌、店內裝潢、宣傳物料以及綫上平台等品牌展示場景,已經發揮了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屬於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與此同時,茉莉奶白此前還曾多次申請將該圖案注册為商標,雖然申請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但這一事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具有將該圖案作為商標使用的主觀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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