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際海洋法專家、廈門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傅崐成(受訪者供圖) |
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記者 王教仁)國際海洋法專家、廈門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傅崐成14日接受中評社採訪表示,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既不具備“最終性”,也不具備法律拘束力,14國借此發表聯合聲明,本質上是國際關係中的政治遊戲。
傅崐成曾任廈門大學南海研究院院長,長期從事國際海洋法與南海問題研究。
美國、菲律賓等14國近日借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十周年發表聯合聲明,重申其所謂“最終性”和“法律約束力”。傅崐成指出,從國際法角度看,該“裁決”本身就是無效裁決。國際仲裁必須經過當事國家同意,這是基本法律原則;而南海仲裁案恰恰繞開了這一根本前提。
傅崐成表示,國際社會確實存在通過強制程序解決國際爭端的“理想”,但二戰後建立的國際法院並未採取無條件強制管轄制度,仍須以當事國同意為基礎。何況,仲裁與訴訟相比,更強調當事方自主性,不僅要同意仲裁程序,也應同意仲裁員任命。菲律賓方面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此後簡稱《公約》)第十五部分爭端解決機制解釋為可一律無視當事國同意的強制程序,是對《公約》和仲裁法律性質的曲解。
傅崐成進一步指出,《公約》第298條已經規定了適用強制程序的任擇性例外,中國也早已按照《公約》明文規定的程序,以書面聲明方式排除了涉及海洋劃界、歷史性權利、島嶼主權、軍事活動等爭端的強制管轄。中菲之間的實質爭端,正是歷史性權利、島礁主權、海洋邊界等爭端。菲律賓將其包裝成“公約解釋”問題,並不能改變爭端本質。
“任何爭端解決程序,不論是訴訟還是仲裁,都必須面對實質爭端。”傅崐成說。中菲爭端根本不是單純關於《公約》文字意義的解釋,而是關於主權權利、歷史性權利及相關海洋權益等實質爭端。既然這些爭端已經被中國依據《公約》明文規定排除在強制管轄之外,所謂仲裁程序從基礎上就站不住腳。
談到14國聯合聲明,傅崐成直言,“這不是14個國際法專家或海洋法專家作出的法律判斷,而是14個國家政客提出的政治立場。”他認為,這種做法把國際法律問題變成國際關係政治遊戲,對這些國家真正有良知、有能力的國際法專家而言,也是一種侮辱。
|